(一)考调范围
参加本次公开考调的对象范围为南部中学(含思源校区)、南部二中(含振兴街校区)、南部三中、南部一小、南部二小(含红岩子校区)、南部三小、南部四小、南部五小、幸福小学以外的县内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
(二)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2)身体素质: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
(3)工作经历:报考人员需在公办学校工作5年及以上(2018年9月1日及以前入职教师,以签订聘用合同的起聘时间为准;特岗教师以签订服务协议时间为准)。
(4)年度考核:2018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
(6)学历条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专业条件:①高中:报考高中岗位的报考人员必须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且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必须一致;②职高专业类:报考职高专业类岗位的报考人员必须具有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证,且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必须一致;③初中:报考初中岗位的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必须一致;④小学:报考小学岗位的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必须一致。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2018年1月1日以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尚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
(6)已出文任命的学校书记、校长(园长)。副校长(副园长)和中层正副职领导干部任职未满3年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
(7)《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四川省幼儿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南充市中小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十条规定》《南部县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中的师德失范行为,被查证属实的。
3.特殊约定:
2023年以来,凡申请调出县外且获批同意的教师,如自愿参加本次县城教师考调,报考前,须书面放弃调出县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