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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携等特点,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与此同时,由于产品质量缺陷、违规改装改造、停放充电不规范等原因,存在火灾风险隐患。6月4日下午,顺庆区荆溪街道一小区一户居民家中,电动车电池突发自燃,好在物业及时处置,没有造成人员受伤。
该小区物业经理康经理告诉小微,4日下午4时20分,小区监控中心接到业主反映小区一高层住宅内有烧焦的气味。接到电话后,物业立即前往现场查看,发现一业主家中有电线烧焦味及烟雾飘出,且家中没有人。物业一边拨打119报警,一边想办法联系业主,并立即启动消防应急预案,切断电源、气源,做好救援准备。
“还好业主就在小区,马上回来打开了门。”康经理告诉小微,原来是业主把电动自行车的电瓶拿回家充电,突发自燃。还好断电及时,没有发生爆炸,避免了更大的损失。
事后物业工作人员对该业主进行了消防安全教育,宣传讲解电动车违规充电及把电瓶带回家中充电的危险性,该业主也承诺再也不敢违规充电了。
康经理告诉小编,物业将继续加强消防宣传,加强巡查,坚决杜绝电动车、电瓶违规上楼、飞线等情况发生。
据了解,该小区设置了5处电动车充电处,都是充满自动断电的智能充电设备。此外,在每栋单元楼下都张贴有“温馨提示”,明确提出非机动车禁止入内。物业再次呼吁:严禁在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千万不要将电瓶带回家充电。 有80%的电动车火灾是在充电时发生 有90%电动车火灾致命因置于过道楼梯间 每10起火灾就有1起因电动车引起 电动车起火有多可怕? 来看看这些起火瞬间 电动自行车已成为许多人的 日常代步工具 它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 但您可知不规范使用它们 引发火灾事故,也是违法行为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如何预防电动车火灾? 以下注意事项车主们要牢记 来源丨今日顺庆、中国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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