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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上午,顺庆区人民检察院“顺益顺心”公益诉讼团队会同该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在位于顺庆区荆溪街道老鹳庙村的嘉陵江边举行“增殖放流、修复生态”活动,监督3名违法当事人向江中投放7万尾鲫鱼、鳙鱼鱼苗。 记者了解到,今年2月,任某夫妻驾船至顺庆区桂花水库内,采取网捕的方式,先后在水库中布下6张刺网。当日凌晨被民警查收,从其船上查获刺网9张,所捕捞的鲫鱼20.34千克、鲤鱼0.97千克。经认定,其利用三层刺网捕鱼的行为属于在禁捕区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 去年12月,蒋某携带电鱼工具电瓶、电棒等,前往顺庆区潆溪街道天然河域内非法捕捞,通过电鱼的方式非法捕捞红尾鱼1.16千克、鲫鱼0.32千克。
举行“增殖放流、修复生态”活动现场。顺庆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任某夫妻、蒋某等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犯罪的同时,委托渔业主管机关认定渔业经济损失,出具生态修复方案。检察、渔政人员向任某等人耐心释法说理、宣讲公益诉讼制度后,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履行渔业生态修复责任。 在“增殖放流、修复生态”活动现场,经多方共同见证,任某等三人放流7万尾鲫鱼、鳙鱼鱼苗。随着大量优质鱼苗进入嘉陵江水域,将促进渔业资源恢复,改善流域种群结构,进一步修复和保护嘉陵江水域生态。 顺庆区人民检察院“顺益顺心”公益诉讼团队自成立以来,主动作为、能动履职,助力嘉陵江渔业资源保护。下一步,该团队将进一步结合职能,采取多项措施、提升监督力度,提高社会公众保护嘉陵江意识,助力嘉陵江渔业资源保护,共同维护嘉陵江生态环境。 来源丨南充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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