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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醉驾被查后
多数人都会幡然醒悟
可有的人
心存侥幸,不知悔改
再次以身试法,最终撞车身亡
案件回放
2020年08月08日,赵某某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西充县太平镇被执勤交警查获,执勤交警现场使用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仪对其进行检测,其检测结果为160mg/100ml,执勤民警随即将赵某某带至西充县人民医院进行抽血取样并委托送检。经南充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从所送检赵某某血液样品中检出乙醇成分,乙醇含量为:每100毫升血液中含有161.6毫克,赵某某已经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同年,12月24日,西充县人民法院判决赵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21年10月23日,赵某某醉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从西充县太平镇往西充县大全镇方向行驶,行至太岱路380米处会车时与相向行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致赵某某当场死亡。赵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全部原因,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有些驾驶人朋友认为
只要不是在一年内“二次酒驾”
就不算“二次酒驾”
交警蜀黎告诉大家
错!错!!错!!!
温
馨
提
醒
酒驾醉驾害人更害己
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们
能真正从内心深处
认识到酒驾的危害性
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来源南充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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