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近期国内、省内多地发生疫情,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持续存在。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高、中风险区来(返)南人员需7天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二、对近7日内有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旅居史的来(返)南人员,自抵南日起,实施7天集中隔离。
三、有乐山市马边县,德阳市广汉市、罗江区,上述地区除高、中风险区之外的来(返)南人员,营山县、嘉陵区旅居史的跨县(区)流动人员,自抵达日起,实施5天居家隔离,5天5检,未完成5天居家隔离的,补齐5天居家隔离。
四、有天津市河西区、武清区、静海区、东丽区、南开区、河东区、河北区、津南区,重庆市渝北区、沙坪坝区,上述地区除高、中风险区之外的来(返)南人员,自抵南日起,实施3天居家隔离,3天3检。
五、 请10月10日以来有广元市来(返)南人员及时向社区报备、尽快做一次核酸检测;广元市利州区来(返)南人员自抵南日起,实施3天居家隔离,3天3检。
六、有宜宾市、德阳市(广汉市和罗江区除外)、泸州市叙永县、凉山州普格县、雅安市名山区旅居史的来(返)南人员、仪陇县旅居史的跨县流动人员,自抵达日起,实施3天3检(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第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可有序出行,但不得前往人员聚集、空间密闭的重点公共场所,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
七、所有来(返)南人员自抵南之日起,实施3天3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市民每7天至少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倡导每3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八、居家隔离实行“一人隔离、同住人员共同隔离”和“上门采核酸”。
九、严格限制前往高、中风险区和边境口岸城市,倡导广大市民近期非必要不外出,确需跨市州流动的市民,应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需查验48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密切关注西藏、新疆、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天津、贵州、黑龙江、广东、云南、重庆、山西、江苏、陕西等地疫情动态。
十、请市民朋友自觉做到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打疫苗,加强对自己及家人的健康监测,即使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比较轻微也不要自行购药服用,应及时到附近发热门诊就医,就医途中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排查无异常后再返岗上班。
十一、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重点场所、重点机构等公共场所、住宅小区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开展“测体温、扫场所码、戴口罩、健康码、行程卡/风险城市旅居史、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
十二、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原则,暂停举办大规模(50人以上)线下会议、培训、论坛、庆典、演出、展览展销等聚集性活动。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不得承办50人以上集体性聚餐、宴席(含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家庭聚会不超过10人。
以上措施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实施动态调整。
南充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