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藏在卧室里,有过龌龊行为!”四川南充南部县,女子李某和前夫离婚后,带着女儿到某小区买了一套二手房,突然一天,她和女儿一起回家,听到屋内有动静,是踩踏木地板发出来的声音!
李某今年35岁,有一个7岁的女儿,和前夫离婚后,她和女儿一起生活,事发这天下午,李某和女儿走到家门口,准备开门时,女儿听到屋内有动静,赶紧拉住妈妈,李某仔细一听,果然如此!
家里进贼了?由于事发时间是白天,李某准备先进去看看,再决定是否报警,随后,李某让女儿留在门口,掏出钥匙打开房门,独自进屋。
屋内的人听到开门声后,知道李某回来了,立即藏了起来,但家里就这么大,他能藏到哪里去呢?很快,李某就在次卧门后发现了男子,谁曾想到,他看见李某后,一把将李某抓住。
这个男子李某认识,他是隔壁邻居邓某!
李某回忆说,邓某抓住了她的手后,试图拉扯她,她是用力挣扎才逃脱的,而在这之前,她衣柜里的内衣、内裤有被人翻动过的痕迹,上面还发现了白色不明物质。
目前,警方已对邓某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李某和邓某是邻居关系,他们两家之间仅有一墙之隔,一个左边一个右边。
邓某如何进到李某家中的呢?其实,这要怪李某粗心大意,前文已经说了,李某买的这套房子是二手房,这套房子的原房主是邓某的兄嫂。
交房子时,邓某兄嫂说有一把钥匙找不到了,所以只给了李某4把钥匙。换而言之,邓某是用之前留下的钥匙,进到李某家中。
2、事发后,一位办案人员告诉李某,据邓某交代,他并非第一次进入她家里,此前,他也曾趁其不在家的机会,偷偷进到屋内,而且有过龌龊行为。
从目前的资料来看,邓某主观上没有盗窃、伤害李某的故意,不构成盗窃罪,但是,他未经李某允许,偷偷进到李某家里的行为,已经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
家是人们居住的地方,也是心灵的港湾,住宅安宁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都不得随意侵犯。如果有违反,比如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轻者予以治安处罚,重则追究刑事责任。
3、非法侵入住宅罪,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如果是误入他人住宅,一经发现立即退出,或者有正当理由必须紧急进入他人住宅的,不构成本罪。
什么情况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呢?
第一种,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的。这里主要是指没经过同意,擅自进到他人家里,非法强行闯入。
第二种,经住宅主人要求其退出,仍拒不退出的。
这一条没有前置条件,不管是住宅主人邀请,还是误入他人住宅,只要是住宅主人要求退出,拒不退出的,就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
本案中的邓某属于第一种,未经房屋所有权人李某同意,非法进入其家中。
值得注意的是,非法侵入住宅也分两种处罚方式,一种是情节较轻的,予以治安拘留,第二种是情节严重的,依法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后,这件事告诫我们,不管是买二手房,还是租房子住,最好把锁芯换了,防人之心不可无,80块钱能够解决的事情,最好用80块钱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