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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一男子驾车肇事逃逸致7旬卖菜老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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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23 17:44: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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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凌晨4时许,南充顺庆区金台镇,74岁的赵大爷正拉着一背篼蔬菜前往镇上集市,途径金台镇公交站时,被一汽车撞倒,受伤严重。肇事车辆未停车,驾车逃离现场,后赵大爷经120急救医生现场抢救无效死亡。封面新闻记者从南充市公安局交警获悉,肇事男子已被抓获。
接到报警后,南充公安交警直属四大队交警立即赶赴现场。因为事发时正处于凌晨,人、车稀少,现场并无目击证人。民警通过勘查发现,现场遗留肇事车辆的一个灯罩及几片车辆外壳部件,初步确定肇事车辆是棕色。
民警立刻调取事发路段周边的监控,发现确实是一辆棕色面包车将一名在路上步行的行人撞倒,肇事车辆未停车,驾车逃离现场。
确定车辆的基本特征后,民警调取金台镇及潆溪镇的相关卡口记录,将过往的车辆逐一进行比对,逐一进行排查。抽丝剥茧,最终锁定一辆号牌为川R66***的面包车,初步锁定嫌疑人冯某。将卡口照片将冯某进行比对,确定事发驾驶员的确是冯某。

从现场勘查后一小时,民警在冯某的住处将其抓获,对自己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后逃逸一事,冯某供认不讳。他表示,前一天晚上6点至次日凌晨2点在KTV里面上班,下班后驾车运送物品到永丰乡,在驾车返回城区的路途中发生事故。因自己很疲惫,以为碰撞的是垃圾桶就未停车查看,继续驾车回家休息。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封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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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24 10:17:3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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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24 10:05:4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已经是第三个死人帖了,这是咋啦?来自: 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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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24 08:16:0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青海
没个十年,八年出不来吧。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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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24 07:57:4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对这种无视生命、‘肇事只顾逃逸的马路杀手、严惩不贷。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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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24 07:53:1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青海
这下子罪就严重了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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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24 07:17:3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这种逃逸应该判死刑哦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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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24 06:57:1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肇事逃逸,严惩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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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24 06:39:1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青海
以为撞的垃圾桶?狡辩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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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24 06:06:3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恶劣!!!严厉查处!!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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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24 04:16:0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明显是扯蛋,撞到东西本来就该查看,他这个明显是知道撞人了才逃逸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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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22-5-23 21:43:3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依法严惩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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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22-5-23 22:06:1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这必须严惩不贷撒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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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22-5-23 22:23:5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这名闯祸的男子即将以交通肇事逃逸罪受到严厉的处罚。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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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2-5-23 23:55:4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这种人抓住了就该重处罚来自: 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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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2-5-24 00:15:4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跑得脱,马老壳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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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2-5-24 00:53:3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应该重处。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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