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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陵区于陛路公园大地小区12幢2单元四至七楼14户业主加装电梯遭到一二楼5名住户的阻挠,引发的排除妨害纠纷案,日前有了新的进展: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3月29日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了嘉陵区人民法院判决5名被告立即停止阻碍电梯安装施工的一审判决。
4月13日上午,接到复工通知的电梯施工方进入小区施工时,又发生了小插曲:一二楼少数业主以他们正在起诉嘉陵区城乡建设局颁发的《电梯施工许可证》程序违法为由,要求停止施工。
回放:加装电梯受阻 诉讼维权
嘉陵区于陛路公园大地小区12幢2单元四至七楼的住户申请加装电梯,在经过公示、审批等多项程序后,电梯公司入场进行施工,但遭到了一二楼5位住户的阻挡,为此,四至七楼的14名住户将一二楼5名住户起诉到嘉陵区人民法院,请求判决5住户停止阻碍施工,配合履行该单元电梯加装合同。
去年12月3日,嘉陵区法院对这起全市首例因小区加装电梯引起的排除妨害纠纷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判决5名被告立即停止阻碍电梯安装施工。
一审判决后,被告方不服,向南充中院提出上诉。今年3月29日,南充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判决目前已生效。
现场:启动复工 再生小插曲
4月13日上午9时许,接到公园大地12幢2单元业主书面复工通知的四川伟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园大地电梯工程项目负责人王平,带领四五名头戴安全帽、手持铁锹等工具的施工人员,来到电梯施工现场,准备拆除机坑四周搭设的围栏,投入电梯安装工程。 可就在这时,一二楼几位业主来到了现场,表示他们仍然反对施工,说电梯安装在这儿,对他们影响太大了。住在2楼4号的女业主罗丹,将她手机中的一张高坪区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出示给在场的人员看,并声称:“已起诉嘉陵区城乡建设局,并请求法院撤销施工许可证,高坪区法院正在审理。”
鉴于有业主提出了异议,施工难以进行,王平随即拨打了110。派出所民警了解情况后,建议当天暂停施工,双方进一步协调解决。
法院:驳回诉请 明日复工
随后,记者采访了高坪区人民法院法官、本案审判员蔡爱民。
蔡爱民指出,被告嘉陵区城乡建设局对公园大地小区12幢2单元加装电梯颁发的施工许可证在程序上确实存在瑕疵,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大势所趋,是一项民生工程,肯定会损害部分低层住户的利益,但确实难以兼顾。
“我前两天专门到现场去看了一下,电梯如果不安装在那个位置,也实在找不到更好的位置了。即使电梯建起来以后,低层住户仍然可以以影响采光等事项起诉高层的住户,要求补偿。”蔡爱民说。
据悉,经高坪区法院审委会郑重研究,已于4月13日作出判决,驳回了陈梅等业主请求确认嘉陵区城乡建设局颁发的《电梯施工许可证》违法、撤销该许可证的诉讼请求。
公园大地小区12幢2单元申请安装电梯的业主代表和电梯施工方向记者表示,4月14日上午9时将正式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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