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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一男子拖欠工人工资45万后玩失踪,结果凉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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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22-2-8 16:45: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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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肖某某,男,1989年出生,高中文化,营山县**有限公司监事、实际控制人,户籍所在地四川省南部县**镇**村**组**号,现住营山县**小区**栋**单元**楼**号。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于2021年6月10日被营山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营山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同年7月16日被执行逮捕。
本案由营山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肖某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于2021年9月16日向营山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以及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期间,本院依法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半个月。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7年12月14日,被告人肖某某以其妻子朱某某(另案处理)的名义成立了营山县**有限公司,公司位于营山县,其经营范围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及施工等,并且肖某某负责公司的全面经营管理,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被告人肖某某,男,1989年出生,高中文化,营山县**有限公司监事、实际控制人,户籍所在地四川省南部县**镇**村**组**号,现住营山县**小区**栋**单元**楼**号。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于2021年6月10日被营山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营山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同年7月16日被执行逮捕。
本案由营山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肖某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于2021年9月16日向营山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以及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期间,本院依法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半个月。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7年12月14日,被告人肖某某以其妻子朱某某(另案处理)的名义成立了营山县**有限公司,公司位于营山县,其经营范围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及施工等,并且肖某某负责公司的全面经营管理,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019年1月至2021年1月,营山县**公司因经营不善,陆续拖欠李某某、宾某某、魏某某等32名装修工人的劳动报酬共计450641.5元(该人数和金额系公司财务邓某某用电脑登记的数据,但不包含尚未向公司申报工资的人数和金额),装修工人多次向肖某某讨要劳动报酬,但均被肖某某以“公司无钱”为由予以推脱。2021年2月1日,肖某某为躲避装修工人的讨债,便离开公司经营地址,并取掉手机卡、更换电话号码、设置来电拦截等,先后藏匿至大竹、山西、深圳、广西等地。装修工人因联系不上肖某某,遂向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该局介入后仍无法与肖某某取得联系。2021年3月3日,该局向营山县**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责令其在2021年3月10日18时前全额支付拖欠的装修工人劳动报酬,并将该《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张贴在公司大门上。限期改正期满,肖某某仍未向装修工人支付劳动报酬,该局便于2021年3月11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经民警多次电话通知,肖某某于2021年6月9日到营山县公安局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上述犯罪事实。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欠薪明细表、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到案经过、户籍信息等;
2.证人邓某某的证言;
3.被害人李某某、宾某某、魏某某等人的陈述;
4.被告人肖某某及同案人员朱某某的供述与辩解。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且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亦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肖某某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肖某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肖某某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综合考虑被告人的主观恶性、行为手段和社会危害性,建议对肖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不适用缓刑),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来源:中国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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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8 17:26:2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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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8 22:53:5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欠人家的钱应该给来自: 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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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8 19:29:2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还是好好商量下,否则影响几代人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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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8 18:53:4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法律是公正的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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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8 18:47:0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希望每个拖欠工资的都能维权成功来自: 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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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9 00:20:4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老赖,应该严惩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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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9 00:14:0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严厉打击老赖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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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8 20:16:2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人品问题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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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8 20:09:4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严厉打击老赖来自: 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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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8 20:00:1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直接抄家算了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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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2-2-8 19:48:1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莫名其妙、年龄不大、胆子大、打工者的辛苦钱都敢贪、还有什么罪恶不敢做?跑去藏到躲到、即使你死了、你老婆子女都要承担赔傍。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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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2-2-8 19:51:5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拖欠工资,始终逃脱不了法律的严惩来自: 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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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22-2-9 08:14:2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重庆
看了这么大一篇,写了这么多工人,拿到工资了吗?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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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22-2-9 08:25:3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安徽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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