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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病发身亡同饮者要承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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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8 11:39:1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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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男子李某参加他人生日晚宴后,回家途中因疾病发作去世。经司法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很低,但未排除饮酒诱发疾病的可能性。李某家属将一同饮酒的6人告上法庭,索赔54万余元。嘉陵法院、南充中院分别进行了一二审判决,12月16日,记者从南充中院获悉,该院日前作出再审判决,撤销了一二审判决,驳回死者家属的诉讼请求。

参加他人寿宴男子酒后身亡
2019年,熊某65岁生日时,熊某邀请亲友在顺庆区金泉路某中餐馆吃饭。晚上,继续宴请客人吃饭喝酒。

据熊某的朋友庞某事发后向警方陈述,他和住在嘉陵区的李某是同学,二人关系较好。事发当天下午,他在给李某打电话时提到了晚上吃饭的事,李某和熊某不认识,但当晚却来到熊某举办寿宴的餐馆,与大家一起吃晚饭。当晚,同桌7人共喝了一瓶40度的汾酒,互相敬了酒,但没有人故意劝酒。

“晚饭后,李某坐我的车到了将军路,他没有和我一起到歌城唱歌喝酒,我不知道他是怎么离开的、到哪里去了,第二天凌晨1点多的时候,他老婆打电话给我说,李某死了。”庞某说。

原来,当晚11点多钟,李某回到小区后给妻子打电话,要她到楼下接他。其妻来到单元二楼平台时,见李某倒在地上,便通知了120,120急救人员赶到现场,抢救30余分钟后宣告李某死亡。后经司法鉴定,李某系冠心病发作死亡,其心血酒精含量很低,可排除其直接酒精中毒死亡的可能。
亲属起诉六人判决一波三折
因未达成赔偿协议,死者李某的父母及妻儿将当晚与李某同席吃饭的庞某等6人起诉到嘉陵区人民法院,索赔各项损失共计54万余元。

嘉陵法院一审认为,同桌就餐饮酒,相互间负有合理性的安全照顾义务。本案中,受害人李某放任自己与他人饮酒,导致其疾病发作死亡,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同桌吃饭饮酒后,李某乘坐庞某车子一起离开,熊某等5人对李某的死亡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庞某作为事发当天的邀约人,对饮酒后的李某未尽到看护、照顾、护送等合理性的安全照顾义务,对李某的死亡存在一定过错。法院酌定李某负担80%的责任,庞某负担20%的责任。该院一审判决庞某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72304元。
一审判决后,庞某不服,上诉到南充中院。南充中院二审认为,当天的活动系熊某组织,其对聚餐的参与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其余5人负有提醒、劝告等合理的安全照顾义务,二审改判由庞某承担10%的责任,赔偿原告86152元,其他5人分别承担2%的责任,各赔偿17230.4元。

二审判决后,被告提出再审申请。南充中院再审认为,共同饮酒者应该对可以预见的危害结果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饮酒是否是李某突发疾病死亡的直接因素或者间接因素,并没有证据证明。李某与原审6名被告一同吃饭,席间礼貌性饮酒,没有劝酒行为,李某吃饭过程中没有明显不适表现,饭后没有明显醉酒行为,熊某等5人在共同饮酒吃饭过程中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不应承担侵权责任。庞某不是这次聚会活动的组织者,也不知道李某是否存在不能饮酒的疾病,李某饮酒后没有达到醉酒程度,庞某在自身也少量饮酒的情形下没有把李某安全护送回家,符合社会交往的通常情形。他也无法预见李某发病的情况,对李某的死亡也不应承担责任。

日前,南充中院作出再审判决,撤销了一二审判决,驳回李某家属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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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8 14:03:2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没劝酒,自身身体原因,同饮者不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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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8 13:03:0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如果是同桌可能要承担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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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8 13:41:5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同桌的都要负责,跑不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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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8 15:52:1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看来喝酒有风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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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8 16:08:3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只要没有强行劝酒,自己决定喝多少其他人就应该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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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8 15:05:0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要看具体情况和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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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8 20:06:3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李某和熊某不认识,但当晚却来到熊某举办寿宴的餐馆,与大家一起吃晚饭)原来是个蹭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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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8 17:05:1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要根据什么原因疾病突发可以不承担责任又没人劝酒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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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8 18:59:2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疾病死了还牵连人家这个怕是连他的告别仪式也不会去参加了吧?有病就么出门秧及鱼池了吗、成年人自律一点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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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8 20:34:3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劝酒也是一种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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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21-12-18 21:21:3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都跑不了,人人有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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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21-12-18 22:21:2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没劝酒且少量饮的情况下,不应担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自身状况不清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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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21-12-18 22:39:2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当然要不要随便和人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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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21-12-19 09:03:1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当然要承担道义上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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