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1.明确要求。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请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信息填报。
3.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0日—2021年12月23日。
4.开考比例。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本次考核招聘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
(二)资格审查
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仪陇县委根据相关规定和招聘条件,对考生资格条件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将发放《准考证》。
1.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2 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资格审查地点: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405办公室)。
3.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⑴《报名表》1份(见附件);
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⑷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⑸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
⒈考试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⒉笔试内容:综合知识。
⒊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⒋面试方式
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报考者不予聘用。
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应试人员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面试人员凭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⒍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工作结束后,在仪陇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如面试成绩仍相同,通过加试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3.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复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须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如面试成绩仍相同,通过加试确定体检对象。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仪陇县委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基层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学籍档案等相关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考核招聘资格。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仪陇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节假日顺延),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聘用对象。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查实后提出用人意见,再报送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含公示后)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