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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规划证、施工证、预售证,一个没有,但照常施工。城建管理支队开来罚单,法院勒令其停止建修,错误可认、罚金可交,但工是不能停的…… 南充市同舟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高档楼盘“花香里”就是这么“任性”。26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拨通同舟置业负责人电话,可对方“理直气壮”:“要了解情况你们就去施工现场进行了解,我没有时间接受采访。”随后挂掉电话。
施工现场 市民报料:无证施工挖出“大坑” “花香里”附近居民刘女士介绍,“花香里”工地整日施工,严重影响了居民日休息,“去年8月,该工地因未取得土地施工许可证,被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并在其工地贴出查封公告。但没过几天,公告却‘离奇失踪’,而工地也恢复施工,每天从早到晚地施工,严重影响居民的正常休息。” 5月25日,记者来到“花香里”楼盘工地上,见楼盘外围被高高的广告墙阻挡,墙上贴满了花香里项目的各种宣传标语。工地的三扇大门均被人从里反锁。人员进入必须要里面人开锁才行。 透过铁门的门缝,记者看到,里面确实已经挖出了一个深达10余米的深坑,且坑内有十余名工人正在施工建设,挖基坑、搞勘测……工人们忙得不亦乐乎,而在工地的一角,还堆放有大量的钢筋等建筑材料,在工地的中心位置,塔吊桩已经施工完毕。 法院证实:该块土地确实已被查封 “花香里”用地是否被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记者来到南充中院。在工作人员提供的法院查封公告上,记者看到,2015年8月21日,南充中院就对这块土地进行了查封,查封期限为2015年8月21日至2018年8月20日止。法院查封公告上明确载明:在上述期间,未经法院同意任何单位不能对被查封财产有损毁、变卖、抵押、典当、赠送、建修等行为,否则,法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去年8月份已被法院查封,查封公告也张贴在工地现场,为何在现场不见查封公告?为何又能继续被修建?法院执行局法官鲜平表示:他们没有接到任何举报线索,不清楚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 城建支队:执法人员一走照常施工 无任何施工许可证件,被修建到如此现状,相关执法部门的监督去了哪里?对此,南充市城市建设管理支队支队长罗春说:“我们也很无奈。” 罗春介绍,有人多次向城市建设管理支队举报,执法人员按相关规定,对同舟置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并责令停工,“他们处罚认了,罚款也交了,但施工没有停止。” 发出整改通知书后,执法人员多次到现场查看,发现违规施工就立即制止,也多次约谈该公司负责人。“每次约谈时都表示,绝对立马停工。可是执法人员一走,施工人员就又开始施工了。” “25日下午,我们再次约谈该项目负责人,他们也表示将立即停工。”罗春表示,对这种违法行为,没有相关的强制措施规定。目前,已向建设局房管 科进行了工作衔接,将举行一次案审会,对同舟置业进行经济处罚。此外,今后将会把同舟置业列入黑名单,作为重点监察对象,并对该公司今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资质审查进行延期处理。 同舟老总:我没有时间接受采访 26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花香里”施工现场。透过门缝记者看到,尽管下着雨,但依然没有停止施工。 在法院及相关执法部门相继开出查封公告及停工整改通知书时,该项目为何置若罔闻?记者拨通了同舟置业董事长李方舟电话。电话那头理直气壮:“要了解情况你们就去施工现场进行了解,我没有时间接受采访。”随后挂掉电话。 截止26日下午4时,李方舟电话仍无人接听。 律师说法:开发商已涉嫌触犯刑法 不顾法院查封公告私自开工,开发商又将承担什么样的后果呢?为此,记者采访南充罡兴律师事务所律师邓显锋。他表示,相关执法部门只能以未按规定 办理建设工程开工审批和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给予警告、责令停工,并处于工程价总价0.5%—2%的罚款。但开发商未经法院许可开工,已经违反司法裁定,法院在接到举报,经查实后,可对其进行罚款及最高15日的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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