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对市辖城区部分道路实施交通管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按照南充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第36号公告要求,现就本轮疫情期间市辖城区部分道路交通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封闭顺庆、高坪连接通道上中坝大桥,车辆经清泉寺大桥、白塔大桥和下中坝大桥通行;封闭顺庆、嘉陵连接通道西河南路隧道,车辆经西河大桥、桓子河大桥通行。
二、清泉寺大桥、白塔大桥、下中坝大桥、西河大桥、桓子河大桥以及国道G212站前大道路口、兰海高速南充北收费站、绕城高速顺庆收费站设立交通管控点,对过往通行车辆实施管控。
三、市民驾车跨区上下班的,凭单位证明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通行。单位证明仅作为居住地至工作地“两点一线”通勤使用。
四、保障城乡运行的救护车、公务车、消防车、警车、物资保障货运车辆、邮政快递车辆、市政、环卫、园林、工程抢险等车辆允许跨区通行。
五、医务人员、警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持所属单位出具的通行证明或本人工作身份证明,以及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允许驾车跨区通行。
六、除第三、四、五条情形外,其余车辆跨区通行需持有南充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针对本轮疫情颁发的通行证。
七、公交车、客运班线、网约车、出租车暂停跨区运营。
八、凡不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拒不服从执勤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2022年10月19日0时起实施,根据疫情进展和防控需要动态调整。
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