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2020年12月28日,关友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无号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搭乘其母亲杨某、父亲关某,从蓬安县出发往蓬安县河舒镇方向行驶。当日9时许,行驶至蓬安县陡坡路段时,关友因操作不当,驾驶车辆驶出道路外翻至道路左侧崖坎下河沟里,造成母亲当场死亡、关友、父亲关某受伤和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关友承担此次交通事故全部责任。 关友(化名),男,生于1964年7月12日,汉族,四川省蓬安县人,小学文化,农民,住蓬安县。因犯盗窃罪,2000年1月25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因本案,2021年2月4日被蓬安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21年7月23日,决定继续取保候审 关友犯交通肇事罪,罪名成立,关友有坦白情节,予以从轻处罚;认罪认罚,予以从宽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关友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