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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嘉陵区茶盘路四段路遇一辆长城牌小型汽车非法安装警报器和警灯,警报鸣笛声刺耳,严重扰民。接到报警后,大队民警立即驱车前往。
10月29日下午16时40分许,民警将罗某某帯至大队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民警当场拆除了该车的警报器和警灯,并予以收缴,给予罗某某因非法安装警报器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随后,民警还对罗某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和普法宣传。
交警提醒 :警报器、警灯是公安、救护、工程抢险等特种车辆在执行任务时使用的特殊工具。私家车非法安装警报器、警灯属于违法行为,将被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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