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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我的女儿!在学校被学姐罚做150个下蹲,落下了终身残疾!”四川泸州发生一起令人非常痛心的事。14岁的李雪在某职业中学读初三,晚上10时下课回寝室准备休息,遇学生会“楼长”学姐查寝室,被怀疑未经允许携带零食经寝室,虽然李雪再三否认是自己带进去的,但让人万万想不到的是学姐还是要求李雪做300个下蹲以示惩罚。即使李雪表示自己脚关节受过伤,运动不便,学姐仍让其做150个下蹲,而且生活老师目睹了全过程。
事后李雪受伤住院,经鉴定,李雪关节功能至少丧失50,伤残程度最低为10级伤残,终身残疾。
前不久黑龙江学姐盛气凌人的查寝让网友们见识了学生会的威风,没想到还有比这更甚的。黑龙江学姐只是动口,这位学姐可以说是动手了。
固然李雪未经允许带零食进寝室不对,但是李雪有伤在身,这位学姐还是不依不饶让李雪做下蹲,何况李雪再三否认不是自己带进来的。
《民法典》1200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李雪明确告诉老师自己脚部有伤,但老师不仅不劝阻,还目睹了全程,所以学校对此负有赔偿责任。
学校不仅要赔偿李雪的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还要赔偿伤残补助费、后续治疗费。
但关键的是不管给李雪赔偿多少钱,可怜的李雪才14岁,留下终身残疾,影响的是一生。
大家对此案有什么看法呢?欢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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