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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十大城市乱象”大整治
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
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围绕
“摆顺、扫干净、不拥堵”的要求,
大力整治各类城市乱象顽疾,
切实解决城市脏乱堵等突出问题。
在整治过程中
我们也将继续加大
对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
今天我局实名制曝光了一批不文明行为
一起来看看
第13期
执法现场1
地点:小西街15号 杨记酒坊
当事人:杨忠平
违法行为:占道经营及占道堆码
处罚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十一条
处罚结果:责令立即整改,并处罚款200元
执法现场2
地点:大兴街119号
当事人:杨永康
违法行为:人行横道乱堆放垃圾废物
行政处罚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处罚结果:责令立即清理,并处罚款200元
执法现场3
地点:铁明路 唯希家炖品
当事人:唯希家炖品
违法行为:油烟排入下水道
行政处罚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十一条
处罚结果:责令立即整改,并处罚款1000元
执法现场4
地点:西河南路223号 南充市顺庆区艺考教育培训学校
当事人:王瑞
违法行为:污水直接排入城市地下管道
执法现场5
地点:西藏路6号 绸都盅盅粉
当事人:杨秀英
违法行为:占道经营
处罚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七十一条
执法现场6
地点:清嘉路2号
当事人:金流枝
处罚结果:责令立即整改,并处罚款100元
执法现场7
地点:红光路 balabala
当事人:洪玉书
违法行为:占道堆码
处罚结果:责令立即整改,并处罚款1500元
执法现场8
地点:潆兴南街 海鲜混沌
当事人:张红
执法现场9
地点:油缘路57号 避风塘奶茶店
当事人:吴乃娟
处罚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第七十一条
执法现场10
地点:巴江东路 乐旺建设有限公司(文昌宫幼儿园)
当事人:王佳
违法行为:占用道路堆放物品
处罚结果:责令立即整改,并处罚款500元
小伙伴们
如果发现身边的不文明行为
可拨打12319进行反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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