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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上开车感到疲累,南部一名驾校教练竟让身旁只考了科目二的学员驾驶教练车,全然不顾交通法规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幸好中途被执勤民警拦了下来...... 8月4日,记者从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二分局获悉,该局二大队民警日前在剑门关收费站开展夜查行动过程中,对一辆川R牌教练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张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而此时他的教练李某就坐在副驾驶位置,结果教练李某被吊销驾驶证,学员张某被行政拘留。 7月20日夜间,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二分局二大队民警在剑门关收费站开展夜查统一行动,22时22分许,发现了异常情况。据民警回忆,“当时这辆牌照为川R***学的教练车从站口驶出,我们对其做出停车受检的指示时,驾驶员没有理会,试图继续行驶,我们随即将车截停检查。” 教练夜间让学员开车上高速 在3条高速公路跑近60公里 根据警方提供的执法记录仪画面显示,车内共有两名男子,身穿白色T恤戴眼镜的年轻男子坐在驾驶室,另一名身穿深色衬衣的中年男子,则坐在副驾位置,两人神色略显紧张。民警发出指“请摇下车窗,出示行驶证驾驶证”指令时,驾车男子未作出回应,露出复杂的表情。 就在民警询问时,副驾上的男子突然开口,说出了一句令人震惊的话,“我是教练,他(指开车男子)还没有考试,暂时莫得驾驶证。”民警随即将车带至安全区域,展开进一步检查。经系统核查,发现驾驶员张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而坐在副驾驶位置的男子,正是他的教练李某。 
民警调阅卡口画面并询问调查发现,在该车由广元元坝收费站驶入高速公路时,一直是张某在驾驶。这也就意味着,这辆教练车搭载着两人,由无证人员在车流不息的高速公路行驶了大概60公里左右,并穿越恩广、兰海、京昆3条高速公路,令人不由捏了一把冷汗。 李某某承认,当天下午,驾驶川R***学号车,搭乘自己的妻子与学员张某从南部县出发到广元送妻子上班,由广元返回南部途中,李某感觉自己很累,遂将教练车交给学员张某驾驶,张某便驾驶车辆从广元元坝收费站上高速,行驶至剑门关收费站下站时被执勤民警查获。 调查发现,张某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只考了科目二,属于无证驾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及《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71条之规定,张某将面临罚款1000元,并处15天以下的行政拘留。 李某在明知学员张某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让张某驾驶车辆上高速公路行驶,其行为已构成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及《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之规定,李某将面临罚款200元,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8月2日上午,大队对驾校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对驾校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法制培训。8月3日,高速交警依法对李某某罚款200元,吊销其持有的A1A2驾驶证,并将相关情况函告其所在的驾校。吊销驾驶证后,李某某也无法继续从事教练员工作。同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张某也将面临罚款、拘留的处罚。来源:广元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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