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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4日,翁女士向南充市阆中消委会投诉,反映其本人在某瑜伽馆缴纳了1788元办理的年卡,一直未使用,现该店铺已搬迁至阆中某小区内并更名,因离家较远,翁女士与该瑜伽生活馆协调退卡退款一直未果,遂向消委会寻求帮助。
阆中消委会工作人员立即对此事件开展了调查核实,该生活馆中途变更提供服务场所的地址,仅是通过微信群发布变更服务场所的信息,没有直接通知消费者,没有完全尽到告知义务,消费者的知情权没有得到完全保障。工作人员指出商家自行变更经营地址,给消费者造成一定的不便,属于商家的责任,消费者无过错,通过工作人员沟通、协商,商家最终同意给翁女士退卡退款,该诉求得到成功调处,消费者满意。
直播购物产生纠纷 远隔千里成功维权
2022年5月7日,山东菏泽王女士向高坪区消委会投诉称:其在某平台直播商城购买高坪某家具用品公司的床上用品存在瑕疵,要求退货,商家以清洗后不予退货为由拒绝退货。于是王女士向高坪区消委会投诉,要求商家退货,并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给予3倍赔偿。
该家居用品公司提供了该公司委托深圳市某质检所对该类产品的检测报告,但不能证明该检验报告就是王女士购买商品同批次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高坪区消委会经过调解,该家居用品公司退还王女士购物款799元,王女士也对此处理表示满意。山东消费者与南充商家发生了消费纠纷,两者相隔千里,维权难度较大。接投诉后,消委会快速开展调查,最终经营者退还了王女士全部购物款。调查过程中,消委会未发现家居用品公司在这次交易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王女士的消费争议属于普通的消费纠纷,消委会对王女士要求的3倍赔偿不予支持。
来源:南充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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