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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阆中市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对阆中樊恩胜医院进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院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通过进一步调查,依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及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阆中樊恩胜医院立即暂停所有诊疗活动,限十五日内整改。停止诊疗活动期间,不得接诊新的患者,整改到期后必须书面申请市卫生健康局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诊疗活动。
来源 | 阆中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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