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零距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版块导航

≡南充生活≡
果城茶馆吃喝玩乐南充楼市装修家居南充妈妈圈南充汽车
≡商务频道≡
人才招聘
查看: 85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请问交管部门:以后超速行驶、反复并线直接罚2000元,依据是啥子??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5-5-14 10:38: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以后超速行驶、行驶、反复并线、频繁穿插就直接罚款2000了!!!

  “省公安厅交管部门决定,根据新修订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和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通知》(川公发【2014】98号的)的要求,从5月9日起,新增“超速行驶、反复并线、频繁穿插,尚未构成犯罪的,罚款2000元”等14个违法代码,细化176个违法行为代码。此外,从5月16日开始,在全域成都范围内,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将被罚款150元;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驾驶人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将被罚款50元。之前“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是罚款50元。”

  严格整治交通违法行为是好事,不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反复并线、频繁穿插,尚未构成犯罪的,将处以2000元罚款;”这段话里面的的超速行驶好界定,那么反复并线、频繁穿插,尚未构成犯罪,这几个词怎么界定?既然是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来做出处罚决定,那么依据是哪条?标准是哪条?何谓反复?何谓频繁?法律是严谨的,也是严密的,这种界限不清,模棱两可的词语出现在这种文件里面是不是太草率?不能具体量化的东西,又怎么能用具体量化的处罚?

  有些道路根本就不知道限速多少,超速是不是罚得太凶?是超一点点直接就2000,还是应该有阶梯等级?处罚的主要目的应该是惩戒,一来就2000,全国没有这样的先例吧??


  ----------------------

  规定详情:关于乱停乱放

  请注意,部分违法行为代码细化了

  10391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将处罚150元、不计分。

  10392

  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驾驶人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将处以50元罚款。

  具体执行

  对没有设置禁令标志、禁止标线地段的机动车违法停放行为,分别按交通违法行为代码10391、10392进行处罚。

  对设置了禁令标志、禁止标线地段的机动车违法停放的交通违法行为,仍按交通违法行为代码1344(违反禁令标志,罚款50—100元,记3分)、1345(违反禁止标线,罚款50—100元,记3分)进行处罚。

  机动车违法

  车身前后玻璃上张贴图片、喷涂妨碍视线的文字、图案的,将处以20-50元罚款;

  载客汽车在外置行李架和内置行李箱之外载货的,将处以20-50元罚款;

  未配备故障车警告标志的,将处以20-50元罚款;

  驾驶摩托车违反规定载物的,将处以50-100元罚款;

  行驶时利用手持电话上网、查看与发送短信等妨碍安全驾驶的,将处以50-100元罚款;

  机动车驾驶人向车外抛洒物品的,将处以50-100元罚款;

  不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将处以100-150元罚款;

  货运机动车擅自加装外置灯光的,将处以200元罚款;

  应当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而未安装、使用的,将处以200元罚款;

  未按规定喷涂核载人数等标志的,将处以200元罚款;

  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或者违反指定时间、路线和行驶速度,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和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将处以200元罚款;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反复并线、频繁穿插,尚未构成犯罪的,将处以2000元罚款;

  机动车擅自占用残疾人专用停车位的,将处以20-50元罚款。

  非机动车和行人违法

  电动自行车超过限速规定的,将处以50元罚款;

  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规则通行经指出仍不改正的,将处以50元罚款;

  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规则通行经指出仍不改正的,将处以50元罚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南充零距离 ( 蜀ICP备110245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