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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一女子去世后被索要欠款,丈夫和儿子应该帮她偿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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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21-11-8 22:08: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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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妇女陈某因病去世后, 在她生前照料过她的唐某把她的丈夫和儿子起诉到法院,要求二人替陈某偿还她欠下唐某的2.9万元债务。但法院认为,一方面唐某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陈某欠其债务的事实,一方面根据按照法律规定,唐某的丈夫和儿子只能在继承唐某的遗产限额内替她偿还债务,陈某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唐某有遗产,因此法院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

已过世的中年妇女陈某是营山县人,她生前患有类风湿关节炎多年,属肢体二级残疾。她的丈夫和儿子均在外地打工,无人照料她。2017年4月,陈某与住在镇上的一位妇女唐某口头协商,由陈某租住唐某的房屋,并由唐某负责她的日常生活起居,陈某付给唐某一定的房租费和护理费。2021年2月,陈某病故。

陈某去世后,唐某找到她的丈夫张某和儿子张某甲,向他们出示了陈某的欠账清单及便条各一张,声称陈某欠下她“5年房租及药钱加护理费、借款等共计32500元”。便条背面写有:“陈某:欠唐姐的钱:我好了尽力还给你。”张某甲认可其母曾找陈某帮自己借款3000元,遂于3月2日偿还了陈某3000元,对其余款项他一概不认。

唐某遂将张某及张某甲父子起诉到营山县法院,请求判决二人代陈某偿还债务29500元。

法院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唐某主张的债务真实存在,该笔债务也应在陈某遗产中进行清偿,但唐某未提供陈某的遗产及分割情况的相关证据,因此,唐某要求张某和张某甲偿还陈某生前拖欠的房租费、护理工资、药钱等费用共计29500元,法院不予支持。

日前,该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唐某的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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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8 22:39:3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以法院判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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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9 00:11:5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法律是讲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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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9 00:31:1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可以不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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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9 03:36:2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当然要还。俗话说:夫绩妻还父债子还。这个道理难道不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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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9 06:48:0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如确实是事实,可以考虑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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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9 00:24:3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这个还是应该还,只是房东应该考虑一下人家家庭困难,减半收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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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9 07:23:5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死无对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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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9 08:28:1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重庆
首先要确定这个钱是不是真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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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9 09:06:5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应该要偿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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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9 09:22:1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有借条就必须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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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21-11-9 09:22:3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重庆
人死账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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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21-11-9 09:22:4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重庆
都是苦命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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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21-11-9 09:22:5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重庆
江上人家 发表于 2021-11-9 03:36
当然要还。俗话说:夫绩妻还父债子还。这个道理难道不懂吗?

老,万一这笔再是伪造的呢?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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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21-11-9 09:53:1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前几年有家人欠我们家工钱,他们家男主人意外身亡,工钱就没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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