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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日,接到网友爆料:今天中午12点20左右,南部县瑞安路一中年男子对一女性市民露出隐私部位进行猥亵。 
事情经过:今天中午12点左右,女性市民在南部县瑞安路奶茶店买冰激凌,女性市民支付后便在一旁等待。等待时,女性市民发现后面有异常,转过头看到了一中年男子便下意识的躲远。躲远后才发现该男子下面部位的拉链是打开的,而且更猥琐的是隐私部分直接露在外面。 随后女性市民便拍了照,报了警。男子见状后,便撒腿就跑,女性市民 便上前去拉,由于当时正值中午人少时,男女力量悬殊,男子便成功跑走。 接到报警后,警方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做笔录,调取了奶茶店的监控。但是监控是坏的,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该男子的恶心行为,便不了了之。 

该市民之所以选择曝光,目的是想让女性同胞外出时要多留个心眼。 光天化日之下做出这样的事的确可耻。 在这里要提醒广大的南部女性市民,遇到这种不文明行为要果断选择报警,绝不姑息,同时也当加强自我安全防护,避免受到骚扰。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