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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上午10时许,南充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民警在陈寿路(玉屏公园段)开展日常稽查工作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川RAP***的白色本田轿车形迹可疑,随即对其进行检查。经查,驾驶人钟某某(男,南充本地人),其驾驶的轿车逾期未年检,车辆保险也已到期;同时驾驶人钟某的驾驶证违法记分已达到12分,而在与钟某的交谈中,民警发现钟某面色潮红、注意力涣散,民警以敏锐的职业嗅觉察觉到不对劲,随即对其进行了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查,检测结果显示钟某血液里的酒精含量为4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钟某在集酒驾,车辆逾期未检、无保险且驾驶证违法记分已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四项交通违法行为于一身的情况下,仍继续驾驶机动车,所幸被执勤民警及时查获,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钟某在铁一般的事实面前,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将钟某的车辆暂扣,督促其尽快办理车辆保险,并对其违法行为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醒:驾驶逾期未检验车辆上路行驶存在很大风险,为了自己和他人的行车安全,请广大车主及时关注爱车年检和保险期限,提前办理车辆审验手续,切勿驾驶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车辆,争做文明守法的驾驶人。 来源:南充公安交警三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