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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可恶!南充一男子因这事拿菜刀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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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20-12-2 09:14:0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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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范某某在宁波务工,因男子涉嫌故意伤害罪7月29日被刑事拘留,8月12日被依法逮捕,10月12日被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起诉。
2020年7月28日22时许,南部男子范某某因不满邻居此前曾陪同其妻子到法庭向自己提起离婚诉讼,在暂住房门口与邻居理论,期间受到邻居丈夫王某某言语羞辱,发生口角,遂从家中取来一把菜刀,砍、划被害人邻居丈夫的头、胸、腰腹等处,致其左眉弓、左胸、左腰腹部等多处皮肤裂伤。经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邻居的丈夫因伤致左腰部单个瘢痕达10.5cm,体表全部瘢痕累计达33.3cm,体表损伤已构成轻伤二级。
案发后,范某某明知他人报警,仍留在现场等候民警到来,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范某某家属已赔偿被害人王某某医疗费人民币2000元。
范某某持凶器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范某某系自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范某某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建议判处被告人范某某有期徒刑一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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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20-12-2 10:04:2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所以这样的人要被离婚,他不配拥有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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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20-12-2 10:42:3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犯罪!打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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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20-12-2 11:21:1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所以最好不要理会别人婚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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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0-12-2 13:08:3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所以说人还是要退一步海阔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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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0-12-2 13:32:2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冷静点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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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0-12-2 20:41:4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垃圾人 该遭抓去关起 就老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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