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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春节前夕,刘金心在南充民警的陪同下,前往重庆见到了自己的亲生母亲。
此前1个月,他的被拐身世在网上引发关注,而拐走他的人,正是将他抚养长大的养母何女士(成都商报曾报道)。26年前,南充籍保姆何女士给居住在重庆解放碑附近一雇主家做保姆时,将雇主家1岁多的男孩拐走。20多年之后,何女士主动向警方讲述了自己当年拐骗男孩的经过,并希望能够替这个拐来的“儿子”找到亲生父母。
2月初,重庆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文书》显示,何女士与刘金心的“亲权关系不成立”,刘金心与程小平、朱晓娟“符合双亲遗传关系”。成都商报记者也从南充警方获悉,在春节前夕,刘金心在南充民警的陪同下,前往重庆与其亲生母亲成功认亲。
探访保姆老家 村民看了报道, 才知道她拐了孩子
在看到一档寻亲节目之后,48岁的何女士决定,要为“儿子”刘金心寻找亲生父母。
刘金心是何女士1992年在重庆当保姆时,从雇主家拐走的。按照何女士此前对警方的讲述,雇主家的儿子被她带回南充老家后,因为以前死的第二个孩子没有销户,她就沿用了孩子的户口、生日、姓名,叫刘金心,并一直在南充生活。
26年后,当何女士决定为“儿子”寻找亲生父母,并联系上宝贝回家志愿者,志愿者在了解情况后,随即联系了南充市顺庆区公安分局打拐办的民警,帮其儿子采血入库登记。何女士也将自己当年拐走雇主家儿子的细节告诉南充警方,后者随即前往重庆,联合重庆警方寻找相关线索。1月中旬,重庆警方向南充警方调取了何女士“儿子”刘金心的血样,并采集了疑似刘金心亲生父母的血样。
2月初,由重庆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文书》显示,何女士与刘金心“亲权关系不成立”,刘金心与朱晓娟、程小平(朱晓娟前夫)“符合双亲遗传关系”。
对话见证民警 “母子长得很像 一眼就能认出来”
2月6日一早,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公安分局打拐办民警廖警官便接上刘金心,一同前往重庆市渝中区公安分局,认亲的地点,被安排在分局的一间会议室,“其实不用介绍,一眼就能认出来,她是他亲生母亲,因为两个人长得实在是太像了。”
其实,朱晓娟的儿子当年丢失之后的第3年,夫妇二人曾在河南成功找回“儿子”并将其抚养长大。只不过,她们现在才知道,当年找回来的儿子与她们并无亲权关系。
朱晓娟在接受《重庆晚报》采访时曾提到,要不是何某的出现,他(刘金心)会健康成长,上大学,甚至读硕士、博士,有份好的工作,有体面的人生,“我和我的两个儿子是最大的受害者。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何某,她偷了我的儿子不说,还把我的儿子养成这样,现在不想要了,想当包袱甩了。她不能想怎样就怎样。”
再问法律责任 亲妈说“不追究了” 不影响司法机关公诉
何女士此前在为“儿子”寻找亲生父母时曾说到,只想找到孩子的亲生父母,“找到了就去坐牢,给自己赎罪”。不过,刘金心在与亲生母亲成功认亲后也表示,“我不想我妈出事,如果她坐牢,我宁愿不认亲生母亲,可是两边都是妈妈……”对此,刘金心的亲生母亲朱晓娟在接受《重庆晚报》采访时说:““我们不再追究何女士的责任,为了儿子着想,因为二十多年来儿子一直把她当亲生妈妈。我跟警方也是这么说的,我不追究了。”
四川美地律师事务所律师周茂梅表示,何女士当年拐走雇主家儿子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属于公诉案件,受害人(即被拐儿童及其父母)是否愿意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不直接影响何女士的定罪,也不影响司法机关的公诉。但如果受害人书面表示谅解,其谅解行为可以作为司法机酌情量刑的考虑因素,比如对其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