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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4日下午,南充城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奥迪A6轿车撞向隔离栏后,又撞倒两名行人,导致1死1伤。肇事者被控制后,交警部门并未立即对其进行刑事拘留,引起死者家属和部分网友不满。对此,12月6日上午,南充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召开新闻通报会,正面予以了回应。
轿车撞向行人致1死1伤
(事故现场图)
据南充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12月4日下午5时49分许,唐某驾驶一辆南充牌照奥迪A6轿车从半边街由西向东行驶,当车辆行驶至原九天歌城路口时,车辆撞向道路中心隔离护栏,冲向街道对面,撞上了人行横道上的行人苟某和韩某,随后又继续行驶撞上路边停放的两辆小轿车,最后撞到人行道上的树木才停下。造成苟某当场死亡,韩某受伤,以及三车、隔离护栏不同程度受损。 据了解,肇事驾驶员唐某为顺庆区人,今年53岁,男性,目前是南充市某民营医院职工,并持有C1机动车驾驶证。死者苟某为南充市顺庆区共兴镇人,男,汉族,今年6岁。伤者韩某,女,汉族,南充市嘉陵区双桂镇人,目前正在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留院观察。
肇事者排除酒驾和毒驾
(事故现场图)
12月4日下午,南充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在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处置,核实肇事司机身份,并将其控制。同时在保护好现场后,对现场进行勘察和走访。随后,邀请在场死者家属一同前往医院对肇事者进行血液提取。 通过南充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肇事司机唐某100毫升血液中,乙醇含量为5.1毫克,未达到饮酒驾驶20毫克的标准。同时,在其血液中也未检测出含有毒品的成分。排除了酒驾和毒驾的可能。目前,车检和尸检正在委托相关机构进行鉴定。
鉴定后才能依法认定和处罚
(事故现场图)
该起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多方调查取证,并立即将肇事者唐某控制。而死者家属和部分网友对交警部门没有立即刑事拘留肇事者表达了不满。对此,南充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相关负责人作出回应称,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交通肇事罪的认定标准要待公安机关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待尸检鉴定报告、车辆鉴定报告出具后,公安机关对事故成因及双方当事人在事故中的过错程度进行最终认定,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时,才能依法认定行为人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 “我们必须要等待鉴定结果出具后,才能对该起交通事故进行依法认定和处罚。”该负责人表示,交警部门将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及时、依法的原则进行处理。等待相关鉴定结论及事故认定生效后,依法对肇事者采取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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