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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南充一男子买房不成,还差点损失20万... [打印本页]

作者: 这就是南充    时间: 2022-2-14 09:25
标题: 南充一男子买房不成,还差点损失20万...

“谢谢文法官,要不是你的公正调解,我不仅房子莫得了,钱也要不回来了。”2月10日,南部法院行政庭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当庭履行返还21万元购房款。

石某某因抵债享有涉案房屋,在未办理产权过户的前提下,以原产权人的名义于2016年4月16日,与王某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书》。合同签订当日,王某向石某某支付房款20万元,石某某向王某交付了钥匙,王某遂对案涉房屋进行简单维缮入住至今。另就案涉房屋买卖事宜,石某某与原房屋产权人办理了委托出售公证。后石某某与王某办理产权过户时,发现涉案房屋已被法院查封。双方为此发生纠纷,经协商解决未果,王某将石某某、原产权人(合同中的产权出售方之一已去世)及其子女一并诉至法院。


在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文涵充分听取了原被告双方的诉讼请求和答辩意见,以抽丝剥茧的耐心将案涉的法律事实讲给双方当事人,厘清法律责任主体。

但因双方的矛盾较为尖锐,且案涉房屋的所有权人之一已去世,其合法继承人联系不上,购房人王某及年迈父母情绪激动,如果以判决方式结案,可能致导当事人诉累,为此承办法官秉承调判理念,运用判后释疑的前置方式,最终以金石可镂的精神,促成双方当事人坐在一起,心平气和地在法庭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即石某某自愿返还王某20万元购房款、1万元补偿款,共计21万元,当庭一次性支付,并让王某在案涉房屋居住至2024年2月10日搬离,王某在收到21万元款项后,当庭将房屋产权证及相关证件原件退还给石某某,并放弃其他诉讼权利。至此,双方的纠纷圆满解决。


该案的成功调解不仅减轻了双方当事人的诉累,也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成功做到了案结事了,是南部法院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宗旨的一道缩影,进一步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来源南部人民法院


作者: 不甜李下    时间: 2022-2-14 10:22
这得好好感谢人家法官
作者: 伽玛刀    时间: 2022-2-14 10:27
买卖房屋注意避坑
作者: 拍山摄水    时间: 2022-2-14 10:28
买房子真的需要擦亮眼睛
作者: 机器菜猫    时间: 2022-2-14 10:49
能调解优先调解。
作者: 匿名    时间: 2022-2-14 10:50
善意第三人。肯定是赢,就怕耽误时间,还麻烦。
作者: 惊艳    时间: 2022-2-14 11:00
买房子真的需要擦亮眼睛!!
作者: 荷塘百合    时间: 2022-2-14 13:08
这个要感谢法官。
作者: 狼诱子    时间: 2022-2-14 14:18
买房需谨慎
作者: 七月里    时间: 2022-2-14 14:55
怎么哪里都是坑啊
作者: 半颗西柚三分糖    时间: 2022-2-14 15:29
还好钱要回来了
作者: 邂逅的~珍珠    时间: 2022-2-14 16:05
买房要谨慎
作者: 一天又一天    时间: 2022-2-14 16:19
应该没法实现梦想成真
作者: 刘某    时间: 2022-2-14 19:53
这确实比较揪心哦
作者: 伊祁胤    时间: 2022-2-14 20:56
为人民服务,排忧解难
作者: 木华    时间: 2022-2-14 22:48
买房不要急,要小心
作者: 好好吃饭    时间: 2022-2-14 23:30
所以买房须谨慎
作者: 昨天今天明天    时间: 2022-2-15 00:44
应该好好感谢法官大人
作者: 我爱南零    时间: 2022-2-15 07:24
点赞我们的法院工作人员
作者: 佳美布艺窗帘    时间: 2022-2-15 09:05
整得好复杂
作者: 一天又一天    时间: 2022-2-15 11:11
啥情况啊,骗局
作者: 指尖上的幸福    时间: 2022-2-15 11:26
所以现在买房处处是现在 陷阱
作者: 怡心亭    时间: 2022-2-15 14:36
反正是买的没得卖的精
作者: msx    时间: 2022-2-20 07:52
现在买房到处是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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