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实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有奖举报制度的公告
为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切实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经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制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瞒报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新冠感染史、密切接触史的人员。
(二)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营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落实隔离管控措施的人员。
(三)从省外来(返)营未按相关要求报备和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
(四)不按要求严格执行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居家隔离期间私自外出活动的人员。
(五)举办大型活动、50人及以上的农村坝坝宴未按要求报备的单位和个人。
(六)违规接诊发热患者的个体诊所、村卫生室。
(七)售卖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4类药品未实名登记的各类药店。
如发现上述情况,广大群众可如实将被举报对象姓名、身份信息、现详细居住地址,单位、医疗机构、药店名称及地址等信息告知县公安局、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举报电话:110;0817-8221094,0817-8235595。
对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由县公安局、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相关单位负责查证;经查证属实,且相关情况未在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职能部门已掌握范围内的,对举报者奖励1000元。
县公安局、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由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另行通知。
营山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20日
来源丨无线营山
欢迎光临 南充零距离论坛 (https://bbs.0817ch.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