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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将玻璃瓶从八楼抛下砸中行人!全市首例高空抛物案即将开庭审理! [打印本页]

作者: CH小编    时间: 2021-7-23 22:04
标题: 将玻璃瓶从八楼抛下砸中行人!全市首例高空抛物案即将开庭审理!

假设某一天,你高高兴兴地走在回家路上,忽然一样东西从高空中迅速坠落,不偏不倚地砸在你的面前,你只差半步,可能就会被这“飞来横祸”给砸中,你会怎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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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只是没砸到的情况,光是想想就已经足够让人胆寒,一旦被砸中,后果更是不堪设想。

这样的高空抛物事件不只存在于想象中

而是真实地发生在我们身边 

7月27日(下周二)上午9点

全市首例高空抛物刑事犯罪案件

在顺庆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基本案情

2021年3月16日,被告人刘某某在南充市顺庆区铁昌路某小区八楼楼梯旁的窗户处,将一空玻璃瓶抛下,导致路过的行人郑某某(男,10周岁)的头部被砸伤,损伤程度为轻微伤。该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对高空抛物罪作出明确规定,并于2021年3月1日正式施行后,全市首例进入审判的高空抛物刑事犯罪案件。


观看方式

1、线上观看:

#搜索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点击选择对应案件即可观看庭审直播

2、线下直播点

区委政法委将以“庭审进万家”活动为载体,组织全区范围内的街道、乡镇等基层组织集中收看,接受法治警示教育。

不见不散哦!

转自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作者: 章鱼丸    时间: 2021-7-23 22:17
高空抛物,就该告他到倾家荡产

作者: 牛仔外套    时间: 2021-7-23 22:18
高空抛物应该重判!明知会出现不可逆转的事情,从主观上是故意的。

作者: 松间    时间: 2021-7-23 23:13
该遭!希望重判,或者罚多点!不给点教训还意识不到有多错

作者: 一天又一天    时间: 2021-7-24 00:15
真是没有教养呀,难道这点都不懂,这是城市,不是乡下!还是要注意别人安全吧!

作者: 伽玛刀    时间: 2021-7-24 01:06
必须按故意谋杀罪论处……!!!

作者: msx    时间: 2021-7-24 05:59
应该严惩

作者: 我爱南零    时间: 2021-7-24 07:34
不知道很危险吗,有些人素质太差!!

作者: 政玮    时间: 2021-7-24 08:01
飞来横祸从天降,就该判刑

作者: AAA快乐家族    时间: 2021-7-24 08:52
该严处,谁都无法预测到的事情,万一砸中了就破坏了一个家庭啊。

作者: 情缘哥    时间: 2021-7-24 09:32
高空丢东西是一种没得教养,给受害者多大的伤害。

作者: 译心念你    时间: 2021-7-24 09:42
高空抛物是违法行为

作者: 1217。com    时间: 2021-7-24 10:23
严惩不贷。

作者: 小灰叽    时间: 2021-7-24 13:13
重判!严惩!

作者: 皮一下很开森    时间: 2021-7-24 13:48
支持重判!按故意杀人判刑

作者: 杨结    时间: 2021-7-24 17:41
少做害人害己的事情

作者: 唐...    时间: 2021-7-24 19:04
我觉得要好好处理这个事情

作者: 飞腾    时间: 2021-7-24 19:05
要求承担责任了,没得说的

作者: 指尖上的幸福    时间: 2021-7-24 19:18
必须重重的罚,杀鸡儆猴

作者: 结果果    时间: 2021-7-24 19:51
要是砸在人头上,那只手出人命的。

作者: 刘某    时间: 2021-7-24 20:26
这种人应该以谋杀罪判死刑

作者: Lcylenniease    时间: 2021-7-24 21:36
这歌问题应该重视啊

作者: 匿名    时间: 2021-7-24 22:57
素质差,应该严惩不贷

作者: 未夜青岚入    时间: 2021-7-24 23:08
请了解一下民法典

作者: 好好吃饭    时间: 2021-7-24 23:09
高空抛物应该严惩

作者: 南充我最酷    时间: 2021-7-25 00:22
哼,高空抛物、遛狗不牵绳的就是该管

作者: 天天上班    时间: 2021-7-25 05:11
该惩罚,没素质

作者: 你南哥哥    时间: 2021-7-25 08:44
该遭!希望重判,或者罚多点!不给点教训还意识不到有多错


作者: 译心念你    时间: 2021-7-25 09:27
严惩不贷,要大家都有不能高空抛物的意识

作者: 离我远点    时间: 2021-7-25 12:15
高空抛物太恶心了,必须严惩

作者: 谢荣刚    时间: 2021-7-26 08:45
第一期应该加重处罚,杀鸡儆猴。

作者: 已藏玉笛    时间: 2021-7-26 09:23
往窗子外面扔东西的人不是缺德吗?万一楼下进的是你家老太太,你这样不得后悔死?

作者: 伊祁胤    时间: 2021-7-26 09:26
严禁高空抛物,保护你我他

作者: msx    时间: 2021-8-2 07:48
该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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