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零距离论坛

标题: 屡教不改!南充一男子出狱后再次犯法,被判15年…… [打印本页]

作者: 修春    时间: 2021-6-28 08:49
标题: 屡教不改!南充一男子出狱后再次犯法,被判15年……
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为有效打击毒品犯罪,6月25日,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了一起贩卖毒品犯罪案件,被告人苟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 下载次数: 18)
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为有效打击毒品犯罪,6月25日,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了一起贩卖毒品犯罪案件,被告人苟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 下载次数: 17)
2020年12月9日下午3时许,吸毒人员覃某某经过吸毒人员庞某介绍,从苟某处购买300元的冰毒。同日19时左右,庞某在苟某处购买700元的冰毒,20时左右,覃某某在苟某处购买了300元的冰毒,随后被公安民警现场抓获。民警从覃某某身上衣服口袋内查获白色塑料袋封装疑似毒品冰毒1小包,经称重,净重0.25克。从苟某身上查获白色塑料袋装疑似毒品麻古1小包,内装有疑似麻古2颗,经称重,共计净重0.24克。

民警对苟某的住处予以搜查,搜出疑似麻古3小袋,经称重,共计净重0.73克;搜出疑似冰毒共计18袋,经称重,该疑似冰毒共计净重63.96克、疑似液态毒品净重1.67克;从苟某住处还搜出吸壶1个、电子秤1个、透明塑料封装袋数百个等物品。民警对上述物品进行了扣押。后庞某将从苟某处购买的冰毒倒掉部分后提交给办案民警,经称重,庞某提交的疑似毒品净重0.16克。民警对苟某的尿液进行提取后就其是否吸食毒品送检,检测结果呈阳性。
(, 下载次数: 21)
经南充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从覃某某处查获的0.25克疑似冰毒、从庞某处查获的0.16克疑似冰毒中均检测出甲基苯丙胺成分;从苟某身上以及其住所搜出的疑似麻古中均检测出甲基苯丙胺和咖啡因成分,共计净重0.97克;苟某卧室搜出的疑似冰毒18袋中,其中15袋疑似冰毒共计净重48.51克,均检测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其中3袋疑似冰毒共计净重15.45克,未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苟某卧室搜出的一小管疑似液态毒品净重1.67克,从中检测出的甲基苯丙胺成分含量为1.1%。
同时查明,被告人苟某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02年9月被顺庆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 下载次数: 19)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苟某明知是毒品甲基苯丙胺而予以贩卖,其行为侵犯了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他人的生命健康权,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苟某犯贩卖毒品罪的罪名成立。

被告人苟某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毒品犯罪,系累犯和毒品再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苟某另有犯罪前科,可以酌定从重处罚。本案有特情介入,被告人苟某系吸毒者,系以贩养吸,涉案的大部分毒品系从苟某租住处查获,尚未流入社会,故本院对被告人苟某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苟某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情节、性质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三款、第七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三百五十六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苟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没收被告人苟某违法所得,上缴国库;没收涉案扣押在案的冰毒、麻古、液态毒品和吸壶1个、电子秤1个、透明塑料封装袋等,由扣押机关四川省南充市公安局嘉陵区分局依法处理。


来源嘉陵法院


作者: 指尖上的幸福    时间: 2021-6-28 09:49
屡教不改,不改的,就应该判重刑

作者: 你南哥哥    时间: 2021-6-28 09:51
狗改不了吃那啥

作者: 伊祁胤    时间: 2021-6-28 09:57
这是在里面没改造好

作者: 士兵(创意)    时间: 2021-6-28 09:58
对毒品零容忍!

作者: 译心念你    时间: 2021-6-28 10:18
屡教不改者重处

作者: 杜能    时间: 2021-6-28 10:22
这样的人,社会不会容忍

作者: 1217。com    时间: 2021-6-28 11:08
应该从严从重处罚。

作者: 皮一下很开森    时间: 2021-6-28 11:30
记者:为什么要做小偷?

偷车贼:没有钱了,肯定要做啊,不做没有钱用。

记者:那你不会去打工吗,有手有脚的。

偷车贼: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这辈子不可能打工的。做生意又不会做,就是偷这种东西,才能维持得了生活这样子。

记者:那你觉得你家好还是在看守所好?

偷车贼:进看守所感觉像回家一样,我一年回家,大年三十晚上我都不回去,就平时家里出点事,我就回去看看这样子。在看守所里面的感觉,比家里面感觉好多了!

记者:为什么?

偷车贼:在家里面一个人很无聊,都没有朋友,女朋友玩 ,进了里面去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我超喜欢在里面。



作者: 月牙儿    时间: 2021-6-28 11:36
再三犯事的,关起不要放出来了

作者: 伽玛刀    时间: 2021-6-28 11:40
这个叫做“回家”

作者: 1314    时间: 2021-6-28 12:00
真是屡教不改

作者: 刘某    时间: 2021-6-28 16:17
这应该重罚

作者: 荷塘百合    时间: 2021-6-28 17:32
对这样的人不能容忍。

作者: 唐...    时间: 2021-6-28 19:28
这个应该划重点

作者: 我爱南零    时间: 2021-6-28 19:46
屡教不改,该遭

作者: 章鱼丸    时间: 2021-6-28 19:49
判得好了,想来块钱。

作者: 为妖所困    时间: 2021-6-28 19:55
这人已经废了

作者: 陈丁    时间: 2021-6-28 20:01
罪加一等

作者: 后来de我们    时间: 2021-6-28 20:17
这一生都要在牢里面渡过。

作者: 一天又一天    时间: 2021-6-30 16:55
屡教不改的人

作者: 为妖所困    时间: 2021-6-30 17:15
废人一个了

作者: 杜能    时间: 2021-7-3 07:16
这样的人。社会不能容忍啊

作者: 一天又一天    时间: 2021-7-3 07:26
屡教不改,无可救药





欢迎光临 南充零距离论坛 (https://bbs.0817ch.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