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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禽兽!南充一男子入室盗窃,对女屋主起了色心! [打印本页]
作者: 户娘1 时间: 2021-6-7 09:02
标题: 禽兽!南充一男子入室盗窃,对女屋主起了色心!
被告人鲜*林,男,1968年出生,汉族,小学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四川省南部县,住南部县**镇**村**号。
因犯盗窃罪于2008年7月被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因犯盗窃罪于2014年5月被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因犯盗窃罪、强奸罪于2016年2月22日被江油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因犯盗窃罪于2019年2月15日被绵阳市三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因涉嫌强奸、盗窃罪,于2021年1月26日被南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4日被南江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羁押于南江县看守所。
(网络图)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21年1月18日18时许,被告人鲜*林在南江县**镇街上购买了改刀、手电筒、水果刀等作案工具准备实施盗窃行为。次日凌晨,鲜*林通过撬门入室的方式进入**镇**街**号**栋**单元**楼**号岳某甲家中实施盗窃。当其发现岳某甲一人在卧室内睡觉时,遂起意强奸被害人。鲜*林冒充被害人丈夫被识破,欲以强行按压的方式与被害人发生性行为。被害人强烈反抗、呼救,鲜*林担心事情败露逃离现场。2021年1月19日2时许,鲜*林趁**镇**街**号被害人梁某甲家大门未上锁之机,潜入室内欲行盗窃,被梁某甲发现后逃离现场。
2021年1月19日3时许,鲜*林撬门进入**镇**街**号被害人岳某乙家中欲行盗窃,被岳某乙发现后逃离现场。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立案决定书、扣押清单等书证;证人罗某某、梁某乙等人的证言;被告人鲜*林的供述与辩解;被害人岳某甲、岳某乙等人的陈述;勘验笔录;视听资料。
南江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鲜*林违反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该以强奸罪追究刑事责任。鲜*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室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鲜*林实施强奸罪、盗窃罪系犯罪未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刑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鲜*林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应当从重处罚。鲜*林一人犯数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应当数罪并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作者: 果城过客 时间: 2021-6-7 09:43
阉割掉,当太监
作者: Staid. 时间: 2021-6-7 09:50
色胆包天了,拖出去阉了
作者: 唐... 时间: 2021-6-7 10:34
估计是想进去吃牢饭了
作者: AAA快乐家族 时间: 2021-6-7 10:43
这是要人财两得啊 色胆包天啊
作者: 江上人家 时间: 2021-6-7 10:44
有这份力气去翻墙入室.还色胆包天.干什么正经的活路不挣钱?整的弄门搔皮。
作者: 拍山摄水 时间: 2021-6-7 10:53
到底得手了没。
作者: msx 时间: 2021-6-7 11:01
这种人渣该阉了
作者: 小尾巴的猪 时间: 2021-6-7 11:11
建议物理阉割
作者: 怡心亭 时间: 2021-6-7 11:37
梁上君子,还色胆包天,必须严打!
作者: 荷塘百合 时间: 2021-6-7 13:36
这个好可怕。
作者: 你南哥哥 时间: 2021-6-7 13:52
有手有脚的干啥不好,还色,色字头上一把刀
作者: 8563 时间: 2021-6-7 14:30
林子大了啥鸟都有
作者: 后来de我们 时间: 2021-6-7 14:48
惯犯,严惩不贷。
作者: 阿龙禹 时间: 2021-6-7 15:15
这种作奸犯科的惯犯,应化学阉了算球。
作者: 1314 时间: 2021-6-7 16:27
这胆子太大了
作者: 指尖上的幸福 时间: 2021-6-7 17:19
这种人就别放出来了,屡教不改
作者: 皮一下很开森 时间: 2021-6-7 17:57
性质太恶劣了,必须严惩,支持化学阉割
作者: 我爱南零 时间: 2021-6-7 18:04
严厉打击犯罪!!
作者: 恍偌侞夢 时间: 2021-6-7 18:18
犯罪记录才多哟
作者: 刘某 时间: 2021-6-7 19:58
这感觉有点吓人
作者: 信仰ζ 时间: 2021-6-7 20:52
累教不改 得多判几年 不准减刑
作者: 英孑 时间: 2021-6-7 22:00
不要放出来害人
作者: 匿名 时间: 2021-6-7 22:14
这种人放出来干嘛?
作者: A夏胖娃 时间: 2021-6-7 23:14
没收作案工具,无期徒刑
作者: 昨天今天明天 时间: 2021-6-8 04:14
色胆包天,必须严惩
作者: 政玮 时间: 2021-6-8 07:42
偷钱又偷人,罪上加罪
作者: 挽歌丶 时间: 2021-6-8 07:56
这种人渣该阉了
作者: 伽玛刀 时间: 2021-6-8 08:42
几十岁了还靠盗窃生活也是够皂业的人估计也没啥机会和能力找婆娘才见色起意坏贼…和该背时
作者: 译心念你 时间: 2021-6-8 10:22
真是胆大包天
作者: 1217。com 时间: 2021-6-8 14:56
盗窃已经犯罪了,还见色起意,应重处。
作者: 荷塘百合 时间: 2021-6-8 15:08
现在的贼太可怕了。
作者: 伊祁胤 时间: 2021-6-8 16:12
抓起来弄痛,好好劳动改造一下
作者: 结果果 时间: 2021-6-8 16:48
这个惯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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