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充市粮油购销储运公司原副总经理王志涉嫌受贿、贪污、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由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检察院向南充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南方市顺庆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志身为国有公司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将国有公司财产非法据为己有,数额较大;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丨12309中国检察网
欢迎光临 南充零距离论坛 (https://bbs.0817ch.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