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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快看!南充又一批商家被曝光了,有你认识的吗? [打印本页]

作者: CH小编    时间: 2021-3-16 19:23
标题: 快看!南充又一批商家被曝光了,有你认识的吗?

全市“十大城市乱象”大整治

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

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围绕
“摆顺、扫干净、不拥堵”的要求,
大力整治各类城市乱象顽疾,
切实解决城市脏乱堵等突出问题。
在整治过程中
我们也将继续加大
对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
看看今天又有哪些不文明行为被曝光

01、丝绸路顺丰快递


违法行为描述占道施工

行政处罚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七十一条


02团结大酒店


违法行为描述:广告牌占道

行政处罚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七十一条


03正阳路特色牛肉面


违法行为描述占道堆码

行政处罚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七十一条


04滨江北路三段66号陆柒茶事茶行


违法行为描述占道施工

行政处罚依据:《南充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

05、滨江中路323号华南应急救援


违法行为描述:占道堆码及未标准施工打围

行政处罚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一条四十九


06、清风北路15号荣志牛肉粉馆


违法行为描述:油烟扰民

行政处罚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七十一条


07、西河南路南园火锅


违法行为描述:占道经营及污染人行道路面

行政处罚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七十一条


法律链接


关于禁止油烟扰民

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禁止影响城镇环境卫生的下列行为:(六)在住宅区内从事产生废气、废水、废渣的经营活动,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第七十一条规定进行处理:单位或者个人有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影响城乡环境卫生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或者清除;拒不改正或者清除的,代为清除,其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并处个人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单位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关于禁止占道经营及占道堆码

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禁止影响城镇环境卫生的下列行为:(七)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广场等公共场地摆摊设点、堆放物料及从事经营性活动。

第七十一条规定进行处理:单位或者个人有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影响城乡环境卫生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或者清除;拒不改正或者清除的,代为清除,其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并处个人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单位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装修过程未打围或打围不规范

根据《南充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从事各类工程施工和室外作业的,应当进行标准化打围作业并及时清除产生的垃圾,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从事各类工程施工和室外作业,未及时清除产生的垃圾,对环境卫生造成影响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小伙伴们

如果发现身边的不文明行为

可拨打12319进行反映哦。

曝光不是目的 下期还会继续 

希望大家都能从自身做起

杜绝一切不文明行为

城市形象需要大家共同来维护

来自: 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作者: 勇kx    时间: 2021-3-16 20:59
都知道

作者: msx    时间: 2021-3-17 06:06
做生意还是要遵守法律法规

作者: 飞腾    时间: 2021-3-17 08:09
就是该这样严重惩罚,不顾路人邻居

作者: 胚子    时间: 2021-3-17 10:09
大力整治各类城市乱象顽疾,切实解决城市脏乱堵等突出问题。

作者: 我爱南零    时间: 2021-3-17 10:22
没有我这里

作者: 译心念你    时间: 2021-3-17 10:26
应该加重处罚,避免再犯

作者: 佳美布艺窗帘    时间: 2021-3-17 10:36
违法必究

作者: 怡心亭    时间: 2021-3-17 10:48
不良商家,该曝光,支持!

作者: 伊祁胤    时间: 2021-3-17 11:26
还有没曝光的也多

作者: 刘某    时间: 2021-3-17 15:58
不错,赞一个,希望都能把违建都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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