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气象局 南充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雷安全工作的通告
根据四川省雷电灾害风险区划,我市属雷电灾害极高风险区,为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杜绝重特大雷灾事故发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现就加强我市防雷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已有防雷装置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特别是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大中型商场、住宅小区、机场、车站、医院、学校等)、风景区,要按照规定主动向防雷装置检测机构申请防雷设施年度检测,同时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及时发现防雷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炸场所和设施的防雷装置检测周期为每半年一次,其他为每年一次。
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的防雷装置,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其防雷装置竣工后,应当经气象主管机构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进一步加强对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的矿区、旅游景点等重点单位的防雷安全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违反防雷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将责令限期整改并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依照气象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因防雷装置未经定期检测、定期检测不合格且拒绝整改或防雷设施不完善等,导致防雷安全事故或雷电灾害应急处置不力造成重大事故的,将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从严追究责任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监督电话:2569724
来源 | 南充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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