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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南充人速看,3月1日起这件事全面禁止! [打印本页]

作者: CH小编    时间: 2021-2-24 20:09
标题: 南充人速看,3月1日起这件事全面禁止!


为有效恢复长江、嘉陵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从2021年1月1日起,我市境内嘉陵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十年全面禁捕。2月24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随着大量水生生物进入繁殖期,从3月1日至6月30日,我市天然水域将禁止垂钓。


据了解,我市共有6个水生生物保护区(仪陇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李家河鲫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构溪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消水河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嘉陵江南部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嘉陵江南充段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常年禁止垂钓。

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嘉陵江、西河、潆溪河、螺溪河、清溪河等我市天然水域禁止垂钓以及禁止水禽放养、扎巢取卵、挖沙采石。其余时段,在水生生物保护区之外区域,限许“一人一竿一钩”进行垂钓。将天然水域钓获物用于买卖交易,将视同为非法捕捞。


进入3月1日后,执法部门将对在天然水域垂钓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如果垂钓者在禁钓期内进行垂钓,根据《四川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实施办法》,对拒不改正者,可处1000元以下罚款。同时,凡阻碍、抗拒渔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在鱼类繁殖期间,江面上漂浮的水草、枯枝,往往成为鲤鱼、鲫鱼等产黏性卵鱼类天然的“育儿所”,会有大量鱼卵附着在上面。在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负责嘉陵江主城区段保洁的打捞公司,将暂停对江面水草、枯枝进行打捞,暂时只打捞白色漂浮物等垃圾。




作者: msx    时间: 2021-2-25 06:30
保护好渔业资源

作者: 舒宇    时间: 2021-2-25 06:40
这个不错,希望有关部门加大执行力度,打击非法捕捞者

作者: 胚子    时间: 2021-2-25 10:04
3月1日至6月30日是禁渔期。

作者: 怡心亭    时间: 2021-2-25 12:09
保护鱼业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赞!

作者: 好好吃饭    时间: 2021-2-25 12:40
禁渔有好处

作者: 刘某    时间: 2021-2-25 18:12
感觉早就禁止捕鱼了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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