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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重拳出击!南充这地严厉整治“鬼火摩托车”违法行为! [打印本页]

作者: 天正    时间: 2021-2-24 11:02
标题: 重拳出击!南充这地严厉整治“鬼火摩托车”违法行为!

营山公安交警重拳出击!

个子小巧,开起来却“地动山摇”

这种经过非法改装的大功率摩托车

是很多年轻人认为很“拉风”的工具

为了躲避执法,他们往往深夜出动

不定时在城区大大小小的街道上快速行驶

留下一道道强烈刺耳的噪音

给街坊的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

严厉打击摩托车非法改装、“飙车”、

无证驾驶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保障道路安全畅通有序,

营山公安交警大队

对摩托车违法行为开展整治行动。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城区内无证驾驶、无牌驾驶、超速驾驶“鬼火”摩托车引发道路交通事故。2月22日晚,营山公安交警大队在县城主要地段开展“鬼火”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重点查处无证无牌驾驶、不带头盔、超速、逆行、擅自改装排气管等交通违法行为。截至昨晚24点,查获涉嫌醉驾“鬼火”摩托车一起,无证驾驶“鬼火”摩托车一起,涉嫌非法改装“鬼火”摩托车两起。

     下一步,营山公安交警大队将持续开展整治非法改装、飙车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加大查处力度,形成严管、严治、严惩的高压态势,还群众一个安全、和谐的道路环境。

事故资料

事故一:2020年11月12日,彭XX驾驶川R16XXX号小型轿车,在营山县城文运路行驶时,与蔡X驾驶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搭乘冉X)相撞,造成蔡X当场死亡,冉X受重伤,两车部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二:2021年2月22日,摩托车与电瓶车相撞,造成人员受伤严重。

违规驾驶“鬼火”摩托车

将可能面临以下处罚

1无证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驾驶无牌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3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追逐竞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营山公安交警提示:

飙车是一种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对于摩托车扰民的行为,

营山公安交警一直持以‘零容忍’的态度,

非法改装摩托车及飙车违法行为

已经触犯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请各位家长朋友

严格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和管理,

作为监护人,

不能让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及电动车,

确保孩子人身安全!

来源 | 营山公安交警


作者: 怀揣梦想    时间: 2021-2-24 14:08
这个晚上太扰民了

作者: 伊祁胤    时间: 2021-2-24 16:15
的确该整治一下,扰民

作者: 1217。com    时间: 2021-2-24 20:35
应该严厉打击查处。

作者: 小生有礼    时间: 2021-2-25 09:53
顺庆也该整一下,太讨嫌了

作者: 佳美布艺窗帘    时间: 2021-2-25 10:57
早该整治了

作者: 好好吃饭    时间: 2021-2-25 12:37
的确该好好整治了

作者: 译心念你    时间: 2021-2-26 16:14
真要严查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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