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顺庆区建设部门在西河北路双实线上安装了隔离栏,安装才短短几天,就被人多次拆开,甚至有人故意破坏,将隔离栏摔在地上,随后建设部门将该处隔离栏进行加固。
昨天,网友提供视频拍摄到几个人在马路中间试图拆开护栏,但经过加固的护栏无法拆开,一人便直接“跨栏”!
昨天中午,记者来到西河北路宁安巷路口,中央护栏又被人为拆掉一块,有市民就直接从空缺处横穿马路,十分危险。一位刚从对面横穿马路过街的大爷对记者说:“西河北路改造之前在宁安巷口是有人行横道的,现在路修好了人行横道没了,我们要去对面宁安巷买菜啥的,过街不方便,还是应该像以前一样,把人行横道留到……。”在与大爷交流过程中,在旁边打车的一位女士有不一样的观点,“你看前面100米不到就是人行横道,有斑马线,有红绿灯,还有交警,过街安全多了,非得节省那么几步路,直接马路上过街好危险嘛……。”大爷一言不发转身离开了。
建设部门表示:如果再有人故意破坏,将向公安机关报警!
相关部门回应:
南充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告诉记者,城市人行横道的设立,间隔一般为300至500米,不论是莲池路还是西河北路,两端路口的人行横道间隔均在间隔范围内。其次,在设置人行横道时,还需考虑实际的交通流量、行人流量、车速、车道数等综合因素,西河北路、莲池路均为城市交通主干道,车流量巨大,在本就不长的道路中部再设立一个人行横道并不现实。
“请习惯横穿马路或者跨越道路隔离栏的市民切勿抱侥幸心理,应自觉遵守行人通行秩序,文明出行,维护辖区良好的道路交通出行环境。”该民警提醒市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交警部门将依法对行为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为打击故意损坏隔离栏的行为,我局将作报警处理。”顺庆区城乡规划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故意破坏隔离栏的行为,属于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此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可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在接到报警后,公安机关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相应法律责任。(今日顺庆)
来源【FM91.5南充交通广播】
不管怎样
暴力拆除新安装的护栏就是不对
应该受到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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