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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一件简单的知识产权维权案判后无法执行的五问? [打印本页]
作者: 苍穹深蓝 时间: 2016-4-18 05:26
标题: 一件简单的知识产权维权案判后无法执行的五问?
南充“老船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侵犯南充摄影家杨麾著作权一案。于2014年11月由南充市中级法院民事判决生效后,至今任无法得到执行!经由当时人与南充是摄影家协会著作权委员会的了解。其中不解之谜让人疑问窦生。在中国法制建设的今天,这样的疑惑我们不得不问问。这是为什么?
一问:一件简单的民事案件为什么一年半任然得不到执行?
二问:据中级法院有关人士说,对方曾经说已经向省高院上诉。我们要问,省高院可有立案文涵下达?
三问:在得知被告上诉后,超过法定的时期内超长时间没有任何作为,正常吗?
四问:当事人反映判决得不到执行,而南充中院得知被告反映已上诉。其查实之事应有当事人去核实呢,还是应由中院去查实?
五问:对于有违法律的现象,懂法、执法的各级人民法院应该做些什么呢?是听之任之?还是积极整改呢?
南充刚发生了“公审讨薪民工:事件。这种公然违背法规的事件,我们希望应该只是个案。不要再让不合法规的事情重复上演。南充需要有公正、法治的正能量的体现。这需要每一位南充人、特别是执法部门的努力。我们期待着!
作者: 幽壑潜蛟 时间: 2016-4-18 09:30
判决了也可以不执行的哦。
作者: 苍穹深蓝 时间: 2016-4-19 15:35
哦,那法院不就是摆设了吗?:P
作者: 徒步旅行 时间: 2016-4-19 15:41
南充摄影界有些人就是怪胎,比如企业什么家协会,谢某等到处发自己的照片,但是企业,或者是媒体,餐厅些根本不知道这些照片有版权,就用了。然后他们和律师事务所沟通好,发现这样的,不是先通知作品下架或者整改,马上发律师函打官司,赔偿每幅作品价格高达1万5。
只能说,这样的“xx家”, 完全就是市井小人
作者: 徒步旅行 时间: 2016-4-19 15:47
这样的事件,发生的太多了,虽然,是法律的漏洞,虽然得到法律的支持,但是,我还是对这样的事情很不齿!
补充内容 (2016-4-19 16:02):
对于侵犯南充摄影家杨麾著作权一案不清楚,以上所说和此案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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