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在成都市某街道的古镇内,一个3岁左右的小女孩一人在一家餐厅紧张的瞭望四周,略显婴儿肥的小脸紧张的发红,周围已经有好心人注意到这个女孩,“小朋友,你妈妈呢?”“小朋友,你知不知道你家在哪里啊?”“小朋友,你妈妈的电话你记得吗?”好心的店主也前来询问,希望把女孩送回家,可是由于女孩年龄太小,说不清楚大人们问他的问题,没办法,店主只能打电话报警。就在大家议论是哪个粗心的家长把孩子丢在饭馆的时候,一名店员在看到经过后打电话向赶来的民警讲出了原委。
原来当天女孩与父母一同在店里吃东西,由于小孩子顽皮,打碎了店里的一个杯子,店主与女孩父母协商赔偿,赔偿后,女孩父母为了让女孩记住这次教训,便把她一人“丢”在了店里,两人开车离开。虽然了解了事情经过,可是依然联系不上女孩家长,无奈,民警将女孩待会派出所照料。可令所有人都大跌眼镜的事是,当终于联系上女孩父母后,女孩父母街道民警的电话,竟然声称,已经开车回市区了,由于很累,无法前往古镇将女孩接回。
当然,女孩最终被民警送回了市区家中,然而经过一番波折,在我们要感谢民警的尽职尽责的同时,更为女孩感到愤愤不平。女孩才3岁,话说不全,逻辑思维未成形,可是,笔者相信,在她幼小的心灵里,一定会对这样一个下午记忆犹新,亦或者这种事情在女孩身上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总之,如此对待一个3岁的孩子,就算不是亲生父母,都会被加以斥责,难道,亲生父母,就该如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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