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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蓬安交警,面对违停,你只拍照不发告知单这样真的合乎规则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周口镇袁大头    时间: 2015-1-8 10:35
标题: 蓬安交警,面对违停,你只拍照不发告知单这样真的合乎规则吗?
蓬安小县城的人民交警同志,首先我要对你们说声“辛苦了”,晚上六点半还在像蜜蜂一样的辛勤工作,我们都很感谢你们如此尽职尽责。但是请不要为了过年钱,你们拿着数码相机到处拍照取证,我们却毫不知情的被罚款扣分!以前违停还会在车上贴一张单子,如今你们为了节约成本一张纸也省,再怎么说你们也应该短信通知一声吧?车上坐起有人,你们不知道劝离,只管拍照,我连你们影子都没看到!要是今天不查下,谁知道又被罚款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二条 交通警察对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违法停放机动车行为,应当在机动车侧门玻璃或者摩托车座位上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并采取拍照或者录像方式固定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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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执法车辆就允许乱停乱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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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县交警“钓鱼执法,埋伏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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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冷冷的西街    时间: 2015-1-9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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