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男子酒后两次强行冲卡,结果…
酒后开车上路,遇到民警设卡拦查,男子竟借着酒劲两次强行冲卡,并导致两辆出租车追尾受损。日前,由顺庆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徐某涉嫌妨害公务罪、危险驾驶罪一案,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我错了,我真的认识到错误了……”法庭上,徐某悔不当初。2022年11月26日晚,徐某驾车前往顺庆城区,和几个朋友一起吃饭。餐桌上,徐某喝了几瓶啤酒。聚餐结束,几人前往KTV唱歌,徐某又喝了几瓶啤酒。27日凌晨,徐某驾车回家。00时42分许,徐某酒后驾车行驶至顺庆区兴源路时,看见交警正在设卡查酒驾。“我很紧张,害怕被查,就加速强行冲过卡点。”无视交警的停车手势,徐某驾车快速绕过交警离开。
00时43分许,徐某行驶至顺庆区白土坝路。在接近交警执勤卡点时,徐某看见前方有车辆遂变道加速冲卡,追尾前方一辆正在等候检查的出租车。由于惯性作用,该辆出租车又追尾其前方一辆出租车,两辆出租车均不同程度受损。随即,徐某被交警阻截停车。
经检测,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9.6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该案被移送至顺庆区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仔细审查案卷、认真梳理案件争议焦点,认为徐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徐某为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两次冲卡,第一次差点撞上交警、第二次导致两辆出租车受损,其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以实施暴力相威胁,其行为涉嫌妨害公务罪。顺庆区检察院遂以徐某涉嫌妨害公务罪、危险驾驶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经开庭审理,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徐某犯妨害公务罪、危险驾驶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南充公安交警提醒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常识,也是法律。
交警查酒驾是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目的在于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意见,如果驾驶人存在加大油门逃避检查的行为,就可以认定为阻碍执行公务的暴力方法,就能认定为妨害公务罪。简单来说,醉酒驾车冲卡,同时构成危险驾驶罪和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
遇到酒驾检查时,强行冲卡只会加重处罚,积极配合检查才是唯一明智的选择!
来源:南充公安交警
这个家伙难道是脑袋里进了水,竟然在酒后去充卡,他竟然不知道这个厉害。 对酒驾要严惩 跑的脱马脑壳 伽玛刀 发表于 2023-9-21 15:24
对酒驾要严惩
必须严惩不贷 管不住嘴,怎么齐家治国? 必须严惩 不然他冲什么关嘛?因为酒驾处罚有点重。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其实大家都晓得。 对酒驾者必须严惩不贷,绝不手软。 嘉陵江畔红旗飘 发表于 2023-9-22 07:38
这个家伙难道是脑袋里进了水,竟然在酒后去充卡,他竟然不知道这个厉害。 ...
酒后冲卡,你难道不知道后果严重吗? 喝了酒不要开车,不要心存侥幸 当初有多横,最后就有多惨,别太飘了。 这样的人,真的厉害 继续跑呀 又是酒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