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顺庆区“城市暖心工程”重点困难群众家庭,今年有学生考入全日制本科、大专、高职、中专、中职院校的,即可申报;
②顺庆区低保户家庭,今年有学生(含复读考生)考入全日制本科、大专、高职院校的,即可申报;
③其他困难职工家庭,今年有学生(含复读考生)考入全日制本科、大专、高职院校近一年来家庭成员中有患国家规定的重大疾病之一且自负部分超过20倍低保标准的,或近三个月家 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970元的,申请人同时具备以下2种情况的,即可申报。
(1)申请人户籍在顺庆;
(2)申请人工作在顺庆;
(3)申请人家庭的受助学生参加高考在顺庆。
困难农民工家庭今年有学生(含复读考生)考入全日制本科、大专、高职院校近一年来家庭成员中有患国家规定的重大疾病之一且自付部分超过20倍低保标准的,或近三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970元的,申请人同时属于以下其中一种情况的即可申报。
①申请人户籍在顺庆农村,且近三个月在顺庆工作的;
②申请人户籍在顺庆农村,工作在顺庆区外,且受助学生本人今年在顺庆参加高考的;
③申请人户籍不在顺庆农村的外地农民工又居住在顺庆,近三个月在顺庆工作,且受助学生本人今年在顺庆参加高考的。
每人一次性发放助学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