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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网友反映,在南充某些楼盘购房后频繁接到装修公司电话,买房,本来应该是件令人高兴的事儿,可刚刚签了买房协议,装修公司的电话便络绎不绝地打来,不仅能够准确地说出自己何时在何地买的房,甚至连房内面积、户型都知道,这令准业主们不胜其扰的同时也加深了疑惑和不安。
有网友表示之前在南充某大型开发商购房,从签合同后不久就开始接到各类电话推销,业主咨询开发商相关人员,开发商表示自己不清楚谁泄露的个人信息,并发布公告说其没有出售业主信息以及已经报警,可后续还是有很多业主接到骚扰电话,更奇葩的是该开发商开发的另一楼盘近日交房,交房前期该业主还接到很很多电销人员打电话来问是否要装修,并有电销人员含糊回答了信息来源,该业主都没有买此楼盘,而且购房时间这么久了,为啥开发商别的楼盘交房的时候还有之前楼盘业主的电话信息?对于此类情况到底是谁透露了业主的信息呢?没有一个部门或企业给过老百姓明确回复,但也有其他地方行政部门对其进行严打。
近日,经江苏省某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某装修公司老板孙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对其公司单处罚金48万元;对利用工作之便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牟利的刘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6万元。在此之前,该系列案件中涉及广告、建材、贷款等环节的13名被告人均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刑罚。 买卖、赠送、交换,公民的个人信息仅在两三天内就被转手四五次!公安机关发现,“话单”不仅是装修同行拉近距离的敲门砖,更是发展业务的“人情债”,业主信息被肆意流转在装修公司、广告公司、建材商和装修贷款业务人员等人的手中,某检察院还就本案牵涉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发现装修领域侵犯个人信息问题呈现“利益驱使、罚而不改、传播隐蔽、取证困难”等特点。
有律师表示,保护个人信息是有法可依的,关键在于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作为装修企业想获得订单,更应该以质量取胜,作为开发商或其他行业更应该遵纪守法,不能以身试法!
来源:网友 安汉网 整理:滨江南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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