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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20时45分许,南充交警三大队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嘉陵区火花路金界农贸市场外人行横道,一辆无号牌电动两轮车经过人行横道未减速礼让行人,撞上正在经过人行横道的行人,造成行人受伤和电动两轮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电动车驾驶员驾车逃离事故现场。接群众举报后,事故中队值班民警王玮带领辅警周炳至、张陌文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固定证据,并同时向嘉陵公安分局报告请求协查。
事故中队办案民辅警通过连续几天逐个排查、比对、筛查事发地点及沿途的天网监控,逐个比对过往多辆无号牌电动两轮车驾驶员的衣服款式、头车灯样式,并到事发地进行走访、摸排,最终在多方合作及嘉陵公安分局大力支持,多名线人提供重要线索下,确认了肇事人员的藏匿地点,于7月11日18时许,成功将肇事无号牌电动两轮车驾驶员马某某在长生巷茶馆中挡获。
经警方进一步调查了解,嫌疑人马某某,多次因违法犯罪遭到公安机关打击,在公安局留有案底,是个惯犯。目前,马某某已被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警提示: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及时报警,千万不要心存侥幸逃逸,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逃逸者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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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小周 发表于 2023-7-20 14:46 这下亏大了
伊祁胤 发表于 2023-7-20 10:21 肇事逃逸,罪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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