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部县市场监管局以“春雷行动2023”为契机,联合县公安局森警大队对全县食品相关产品“小作坊”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执法人员在摸排检查时发现,辖区内一村内有一处生产加工餐具洗涤剂的小作坊,正在生产经营。经初步核实查明,该作坊系蓝某某(广西人)临时居住场所,据蓝某某自述每天可生产多个品牌餐具洗涤剂达上百斤。蓝某某现场无法向执法人员提供洗涤剂生产和经营许可证以及“超浪”、“家宝”等品牌的委托加工合同。随后,执法人员立即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现场查获储液罐1只(内存有约500公斤洗涤剂)、贴有“超浪”牌标签的洗洁精86桶(25公斤/桶)、贴有“家宝”牌标签的洗洁精12桶(25公斤/桶)、84消毒液4桶、高效拉丝增稠剂1袋以及自制“超浪”标签3张、“家宝”标签135张、销售送货单10本。从送货单来看,蓝某某从去年9月已经向各类餐馆销售超过2万余元的餐具洗洁剂。
蓝某某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业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涉嫌构成无证无照生产销售假冒餐具洗涤剂的违法行为,南部县市场监管局已依法对其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