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7日)
广大市民朋友:
近期国内、省内多地发生疫情,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持续存在。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高、中风险区来(返)南人员需7天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二、对近7日内有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旅居史的来(返)南人员,自抵南之日起,实施7天集中隔离。
三、有乐山市马边县、德阳市罗江区,上述地区除高、中风险区之外的来(返)南人员,自抵南之日起,实施5天居家隔离,5天5检。
四、有营山县旅居史的到市内其他县(市、区),市辖三区旅居史的到市内其他县(市),需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抵达之日起,实施5天居家隔离,5天5检。
五、有天津市河西区、静海区、东丽区、南开区、河东区、河北区、津南区,重庆市渝北区、沙坪坝区,上述地区除高、中风险区之外的来(返)南人员,自抵南之日起,实施3天居家隔离,3天3检。
六、有宜宾市、德阳市(罗江区除外)、泸州市叙永县、凉山州普格县、雅安市名山区旅居史的来(返)南人员,自抵南之日起,实施3天3检(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第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可有序出行,但不得前往人员聚集、空间密闭的重点公共场所,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
七、居家隔离实行“一人隔离、同住人员共同隔离”和“上门采核酸”。
八、市民非必要不离南,确需离开南充的市民,应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严格限制前往高、中风险区和边境口岸城市。
九、请市民朋友自觉做到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打疫苗,加强对自己及家人的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不要自行购药服用,应及时到附近发热门诊就医,就医途中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十、机关企事业单位、重点场所、重点机构等公共场所,以及住宅小区严格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开展“扫场所码、戴口罩、健康码、行程卡/风险城市旅居史、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
十一、继续暂停举办大规模(50人以上)线下会议、展会等聚集性活动。各餐饮单位不得承办50人以上聚餐活动,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家庭聚会不超过10人。
以上措施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实施动态调整。
南充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