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2022年5月5日下午15:49分我中心收到遂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函告,有1例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2022年5月1日曾到过营山县,我中心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开展调查处置相关工作。
经排查,现将该密切接触者的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5月1日早上10:08分乘坐C791次动车从达州出发,于11:30分左右到达营山县,车厢号为06车。到营山县火车站后由其女儿、女婿自驾车接回碧水龙庭小区,晚上19:00左右与爱人出门散步后回家,自述未再外出。
5月2日13:00时与女儿、女婿自驾车至望龙湖游玩,下午14:30分返回家中。
5月3日早上8:00时与女儿、女婿自驾车离开营山到达遂宁市。
此人目前已在遂宁市集中隔离,分别于5月3日及5月5日早上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为加强疫情防控,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看到本公告后,请高度重视并相互转告,凡上述时间与于某活动轨迹重合人员,不要外出,请立即向属地乡镇(街道)或工作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疫情管控措施,如有瞒报、缓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市民朋友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切实提高防护意识,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3岁以上无禁忌症人群应接尽接;18岁以上人群尽快接种加强针,尽快建立人群免疫屏障。
特此公告
营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