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零距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版块导航

≡南充生活≡
果城茶馆吃喝玩乐南充楼市装修家居南充妈妈圈南充汽车
≡商务频道≡
人才招聘
查看: 6089|回复: 1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南充两男子盗墓造成一死一伤,被判刑...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2-2-24 22:12: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本想通过盗窃古墓赚钱

却在盗掘中因石头垮塌

造成一死一伤

2月22日

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人民法院

一起盗掘古墓葬罪进行公开宣判

被告人张某某犯盗掘古墓葬罪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图片来源中国庭审公开网)


盗掘古墓石雕柱子

石头垮塌致一死一伤


2021年6月,被告人张某某与郑某某(已死亡)在营山县双流镇收购古玩时发现该镇龙凤村周学濂古墓,该墓修建于1830年,为古墓葬,属于国家不可移动的文物。在得知周学濂古墓上的两根石雕柱子值钱后,二人打起了歪主意。


2021年6月7日,张某某与郑某某携带撬棍等作案工具,骑乘摩托车至龙凤村周学濂墓地。在盗掘周学濂副墓两根石雕柱子时,因石雕柱子上方的石头垮塌,将张某某和郑某某压住,致郑某某当场死亡。张某某因腿部、髋关节等处受伤不能移动,便报警求助。


营山县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因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于2018年7月18日刑满释放。


因盗掘古墓葬罪

获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图片来源中国庭审公开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伙同他人盗掘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墓葬,并导致古墓垮塌,损害了古墓葬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侵犯了国家文物管理制度及国家对古墓葬的所有权,其行为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


根据被告人张某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文物是历史文化遗产,是我们认识历史、学习历史、传承和发扬优秀传统文化的国家宝藏。文物依法受到国家保护,任何人不得破坏文物。现实不是小说,盗墓不是儿戏,破坏文物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中华文明的瑰宝需要你我共同守护

如果发现疑似有古墓被盗掘

或疑似被盗掘文物在市场上流通

请立即报警


来源丨南充人民法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推荐
发表于 2022-2-25 00:16:2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撅人家坟墓,活该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3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推荐
发表于 2022-2-25 09:56:0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挖人祖坟者不得好死…这是古训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推荐
发表于 2022-2-25 09:57:3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盗窃文物理当判刑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推荐
发表于 2022-2-25 18:41:3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还没得手就自动报警,个笨贼,笑死我了。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推荐
发表于 2022-2-24 22:48:4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报应来得快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推荐
发表于 2022-2-24 23:26:0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原来还真有搞这个的吗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推荐
发表于 2022-2-26 20:07:0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这就是报应。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推荐
发表于 2022-2-26 20:13:0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两个盗墓者竟然打起了歪主意,殊不知这下把自己送进了监狱里。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推荐
发表于 2022-2-26 16:15:2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把自己搭进去了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推荐
发表于 2022-2-26 12:55:4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这得重判才对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22-2-26 11:48:5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22-2-26 13:20:2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这就是偷鸡不成,蚀把米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22-2-26 19:34:2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违法勾当不要搞,天都要收拾你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22-2-26 21:42:5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干的缺德事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南充零距离 ( 蜀ICP备110245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