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块导航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昨天(26日)中午,高坪区江东大道白塔公园大门路段,一辆摩托车与一辆调头的电瓶车发生碰撞事故,事故导致电瓶车驾驶员受伤入院,摩托车与电瓶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据初步了解,摩托车未按规定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未仔细观察路况情况和电瓶车进入机动车道等是该起事故发生的诱因,电瓶车驾驶员年龄偏大,入院后检查为腿部骨折,正在接受治疗,该起交通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无论我们驾驶什么交通工具,选择哪种方式出行。交通法规是我们必须要遵守的。“红灯行绿灯停黄灯亮了停一停”是我们从小就说的。特别是每次看到骑电瓶车带着孩子还闯红、骑共享单车违规还载着孩子等行为的驾驶人,小编真的是很为其担心、着急。
谁都不想去制造事故,但很多时候事故的发生是根本反应不及的甚至有些事故是在视觉死角里发生的。
依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瓶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电瓶车的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kg,然而现在大量超出规定速度及重量的电瓶车在市面销售,驾驶人对自己的超速行驶也不以为然。
最高车速大于20km/h,整车重量大于40kg的电瓶车是按照机动车管理的。在发生事故时按照机动车标准划分责任!按照机动车标准划分责任!按照机动车标准划分责任!(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虽然电瓶车方便轻巧、操作简单、价格低廉,也确实缓解了不小的交通压力。但是还是要提醒广大电瓶车驾驶人一定要做到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来源:南充传媒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南充零距离 ( 蜀ICP备11024580号 )
GMT+8, 2025-2-24 11:06 , Processed in 0.069627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